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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jl390

七都曹氏、曹吴氏名人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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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8 11:0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5454.jpg
吴江文庙内现保存有五百多年前的明代吴江进士、举人题名碑,曹镤均名列其中,是当时镌刻的最后一组名字,十分珍贵。
吴江吴氏家族闻人辈出,许多吴氏名人,在文庙历代碑记中也多有呈现,如此二碑中的吴洪、吴山等。
欢迎前来访古寻根。
 楼主| 发表于: 2026-8-11 14:59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江文庙 发表于 2026-8-8 11:00
吴江文庙内现保存有五百多年前的明代吴江进士、举人题名碑,曹镤均名列其中,是当时镌刻的最后一组名字, ...


 楼主| 发表于: 2026-8-11 15:02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回帖!
 楼主| 发表于: 2026-8-11 15:18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居住震泽的吴秀,也是曹吴后裔,在震泽西南建有“康庄别墅”,至今遗址犹存。
 楼主| 发表于: 2026-8-11 15:19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康庄别墅”中的很多碑刻,尚保存在震泽“慈云寺”碑廊中。
 楼主| 发表于: 2026-8-11 15:2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继续发!
 楼主| 发表于: 2026-8-11 15:2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吴同宗+11
10:伯母烈女钱氏,吴溇钱諱皓女也,烈母生而端莊,通小学孝经烈女传,针黹衣服之类皆有法度,绝無羅绮態,凡故衣必收貯爱惜如新,時見女婢輩棄敝衣者,谓之曰,旧不當棄也,其素性如此,时伯父病癎媒代辞婚於钱,钱公知我伯父之疾之不可起,也有允心焉,烈女窥此意,绝食饮者数日,钱母开谕答曰,姻不可辞也,辞则女不生矣,以故钱公不允辞,大父徧延名医治癎,而癎增剧,纳妾沈代以嘗,伯父而於居室之道罔知,期年復托媒氏力辞之,钱公以烈女陰许乌程温宷,烈女知之遂绝食,嫂氏陆解慰百端。烈女曰敝衣弗棄,豈葉病夫乎。嫂亦知書,独不闻蔡人之妻,宋人之女故事乎,何今人之不古若也,不饮食者六日矣,嫂曰病者未亡或可起也,姑其三思,以慰父母心,烈女乃素食素衣踰年,而温氏亲迎之期至矣,嫂復探其意,見其言动如平时,母與嫂私相庆曰,前日之言不出,出阁有用矣,沐浴过整桩,为促嫁状,闭门题壁云:只有一船摇两橹,曾無一女嫁双夫。束帛东向而死,以伯父所居在东故也,噫!從一之義,凛凛如生。豈非曠古之盛节也,弗僅見於我伯母。伯父往母家董,董與钱为比隣,伯父呼曰,还我娘子来,时钱公諱言其事,陸氏嫂泣曰,病者未故而妻以夫死,死则死矣,惜我姑之节,未獲褒於时耳。烈女初葬钱墓,萬历二年(1574)冬,嗣子大武迁柩合葬伯父墓,而以庶伯母沈祔承先志也。初,嘉靖中,上二母事於督学撫按,而烈女之旌独难焉。蓋其事在武廟时,年岁寖久故也。大武之心不安,每遇按院临县必备陈节烈,至萬历三年(1575),代巡邵公白之朝,天子可其奏,而我伯母烈女之名大著明朝矣。
节母沈氏叶港人,我伯父副室也,伯父病癎辞钱不允,我大父先取沈以嘗试之,伯父病曰剧,虽同卧处者,五年而终为处子,伯父以病甚自焚而卒。我大大父與大母董安人谓曰,若侍我儿久矣,當资嫁如我女,终不以亡儿久累汝也。沈跪而请曰,钱嫡捐生以报未亡之夫,妾独不能为公子守节乎?妾安命矣,亦不爱死也。遂谨事董安人,故大父待之有優於媳。嘉靖四十五年(1566),巡按御史温重沈节特上其事奉旨旌表,年八十五而殁。庶伯母性剛介,言哭不妄,必中礼法,故能断能,守以完其名也。噫!伯母烈女在吴溇,而庶伯母节妇产於叶港,相去僅三里许,而双烈並著於吾门,真天地之间气,湖山之秀灵独鍾,而挺生此二貞也豈偶然哉。
萬历二年十月,节母沈孺人卒,公服齊衰。期年闰十二月葬沈节母,併迁钱烈框與孺夫公参葬,杜静臺先生为之铭,(先是孺夫公葬東騰圩,裕軒公墓穆位烈女祔葬,吴溇钱墓至是稍移孺夫公兆约三步,因迁钱墓烈女柩合兆,而發沈节母引参焉)。
 楼主| 发表于: 2026-8-11 15:35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篇相当于是《烈女传》,记录的是曹镤的大儿子曹禟,因患癫痫不能结婚,钱氏钱如洁家中要她改嫁而殉情,而“先以沈氏试之”的沈氏,终身守寡。后官府敕与“双烈”名,吴江垂虹桥刻碑祀之。钱氏的棺椁也从吴溇南巨圩迁到了亭子港之东腾圩。据说迁墓时异香满路,诗人崔南阳有诗记之:“魂来香满路,人去树无春”。后句指的是沈氏曾在院中载下白梅一枝,常年开的很茂密,在沈氏故世后,白梅也凋谢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8-11 15:37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俩女与曹禟合葬的墓也被称为“双烈墓”。
 楼主| 发表于: 2026-8-25 19:1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亲的回帖,至今天浏览量已达37.5万。今天再发!
 楼主| 发表于: 2026-8-25 19:12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吴同宗+12
凤梧公竹坡诗七首并序
竹坡筑於大父,以曾大父嗜筍坡而竹之,采筍以供所嗜也,乃曾大父年躋九十得遂大父之供,而大父寿幾百龄,得安我父之養,春風協气浃於庭圍。天倫之乐,無以加矣,惟我父母弗登上寿南陔之奉不申蓼莪之,悲徒切仰视皇天淚澘如雨厥坡之南虚阁崔嵬,则我伯兄经始,遵彼旧基拓以新構,中奉文昌客與其间光纉前規永翼後葉,不可無紀敬述先德用写怀思。
其一:
五湖之湄,平原膴膴,
篤生哲人,有我大父,
顯允大父,渺焉罕儔,
克岐克疑,惟典與邱,
濯鳞东海,奋翮瀛洲,
珥筆玉署,秉节南州。
其二:
惟南有坡,大父所筑,
我疆我理,言树之竹,
菀彼竹矣,筍生實繁,
我親嗜之,采以供餐,
采之食之,兒心始安。
其三:
麥秀渐渐,群雉飛飛,
楊柳依依,黄鸟喈喈,
春日遲遲,春風微微,
酌醴焚鱼,烹筍及薇,
爰擊鼍鼓,爰理金嶶,
我親乐只,众宾言归。
其四:
孝哉我父,奉我大父,
如我大父,奉曾大父,
以敬以戒,以歌以舞,
欝積融昌,佩玉鏘锵,
佐理西方,整旅锄强,
邦之珪璋,德音不忘。
其五:
怀哉我父,严训昭然,
怀哉我母,鞠育周旋,
父兮母兮,棄兜多年,
棄兒何之,閟彼重泉,
兒罪如山,不惠昊天,
天威赫临,涕泗潺湲。
其六:
陟彼虚阁,彩云英英,
北望洞庭,南俯清泓,
繄谁经营,振振伯兄,
伯兄司城,畿輔肃清。
天子曰能,金幣是旌,
鲁邦于征,循良有聲,
解组闲居,左图右书,
容與阁中,四望踟蹰。
其七:
爰集父老,爰集昆弟,
冠裳濟濟,文昌是礼,
言笑亹亹,式燕且喜,
爰承爰啟,爰介丕祉。
按先世诗文别有专集谱中不及备载,如桐邱公林归集,後邱公湖上编,凤薮公卷阿漫咏,皆各自成编,後如桐麓鹏先,陶菴,卍齋诸公,皆有集傳,後惟凤梧公竹坡诗俱述先世懿德必當辑入谱中,且卷帙甚简故敬錄焉。
 楼主| 发表于: 2026-8-28 09:46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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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8-28 09:4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13:刻谱序(曹吴合谱)吴岩
     我家以吴承曹,望于儒林里者,旧矣,先世诗书孝友。众裕後昆,遗文旧事,历传不乏。而向来吴氏谱通族合,葺支繁帙,简文献未备,惟我。
曾王父培菴公修吴氏家乘,末卷备录,本支故实。惜原稿烬于火,不可得而见矣,忆壬辰暮,不肖乞恩归养,定省之余,先君子每与不肖述先世手泽,未尝不怃然追憾也。
侄峻峦扎雷,意祖宗故迹,慨焉。虑先泽之湮微、旧闻之散佚,宗绪之不明、族姓之失叙也,思有以续修之。又念作谱之难,非搜罗广博、考核精详,不遗不滥者,不足以征信,令通族繁衍。
成之尚有待也。因先取本支之吴承曹,后者补缀之,以为通族之谱之先声,此亦先亲后疏之义也。创例曰曹吴合谱,先曹明所后也;次吴明本宗也;次吴承曹后所谓合也,其图传有。
曰全、曰前、曰总、曰分、曰补。义例竝井,二者法繇是而锡命,而奏疏、而墓志、行状、季谱,以及名卿文士纪载赠冨之作,并先世遗笺賸牍。凡有关宗谱者,森不依世次连类排纂,自甲午至丁酉。
稿凡三易,成十四卷,於戱!用心亦良苦矣。此岂徒一支之谱哉,直定通族之谱之义例也,亦岂犹夫谱哉。直我先世诗书孝友,垂裕后昆之家法也。余因捐赀付之剞劂,用成吾姪之志。
俾永千百年文献之传,以示来兹。至若通族之谱,更将踵此而以事,余亦乐于观成,为侄其勉之。
乾隆四十二年丁酉冬十月朔二十世孙岩谨书。
 楼主| 发表于: 2026-8-28 10:00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山佳勝卷《曹镤》
纸本高八寸五分连引首长一丈六尺前自题湖山佳勝四大字行書纸凡五接上分题五绝句:
白髮無拘束,寻芳步春早,
杖藜随处好,自谓葛天民,
两岸春山绿,扁舟泛白波,
酒酣归去晚,高唱太平歌,
萬树归雪䏃,群山带雨初,
幽深無魍陋,中有異人居,
古庙依邨巷,阴深竹树连,
春秋鳴社鼓,父老视丰年,
坐看图中景,唐虞在眼前。
后有公孙司城諱大義跋尾,钤缝有维慎二字小印为公曾孙也,世传家藏本。
 楼主| 发表于: 2026-8-28 10:03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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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pg
 楼主| 发表于: 2026-9-1 10:26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晚清时期的曹氏后裔曹吴熊,以孝行著称,特发以后。
 楼主| 发表于: 2026-9-1 10:26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巡抚上奏朝廷:震泽县捐职州同曹吴熊,是曹维亨长子。母亲丁氏重病,他割自己臂肉入药,母亲得以痊愈;父亲喜好赌博,他尽心侍奉委婉规劝,父亲终被感化。道光年间父母双双过世,他悲痛欲绝几乎殉死,亲友劝止,才依礼办理丧事。曹吴熊光绪六年去世,享年七十五岁。地方士绅联名呈请旌表。经震泽知县核实造册,其孝行与此前已经旌表的陶文潞事迹相当。恳请朝廷准予旌表,来教化乡里。此折会同两江总督刘坤一、江苏学政黄体芳联衔上奏。
人物核心信息摘要(便于考据)
1. 人物:曹吴熊(复姓曹吴),江苏震泽县人,父曹维亨,捐职州同。
2. 生卒:生于嘉庆十一年(1806),卒光绪六年(1880)十月十六,年75岁。
3. 孝行要点
- 母丁氏病重,割臂肉和药疗母;
- 侍父至孝,规劝其父戒赌;
- 父母亡故,哀毁几殉亲,丧葬尽礼。
4. 文书出处:《谭中丞奏稿》卷三·江苏。上奏人:谭钧培(江苏巡抚),会衔:刘坤一、黄体芳;呈请人:吴仁杰等江苏士绅。
5. 事件结果:奏折请求朝廷给予旌表(建立孝子牌坊)。
 楼主| 发表于: 2026-9-1 10:34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吴熊1.jpg 曹吴熊2.jpg 曹吴熊3.jpg
 楼主| 发表于: 2026-9-8 10:3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散佚的资料我们尚在不断地收集中,敬请期待。
 楼主| 发表于: 2026-9-26 09:5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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