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7到19万一个车位,谁给你的勇气?
17万到19万,一个车位,什么概念?隔壁同等级的笠泽之星也没超过15万吧。开发商,你告诉我,你的车位是镶了金边还是铺了大理石?你是卖车位还是卖奢侈品?更可笑的是,阅湖之星的车位配比高达1比2.7。1比2.7! 将近1户人家分3个车位,按理说,配比越轻松,越应该合理定价、公平分配,让每家每户都能停上车。结果呢?开发商把这当成饥饿营销的筹码,故意制造紧张感,逼着业主在恐慌中掏钱。
二、车位抵用券:一天有效?投诉一下变一周?
如果说车位价格高还能勉强用“市场行为”搪塞,那车位抵用券这件事,就是赤裸裸的欺诈和区别对待。开发商发了车位抵用券,结果上面白纸黑字写着:仅限开盘当天使用,还不能转让。 过期作废。没有商量余地,没有缓冲期。你当天不买,券就是废纸一张。我想问问在座的各位,谁家买房子、买车位是像买白菜一样当天拍板的? 17到19万的东西,你让业主在开盘当天当场决定?这不是卖车位,这是抢钱。后来业主集体投诉了,开发商才松口,口头说“延长一周”。一周。 施舍一样的一周。可是,同样在苏州,保利和光山语是怎么做的?有据可查,白纸黑字写在苏州市住建局局长信箱里的回复:保利和光山语雅苑的车位券,原定截止时间是2024年1月31日,开发商直接调整到了2024年12月31日,延长了将近一年。而且不可转让的规则也改了,变成了可转让,最多叠加三万。同样是苏州的开发商,保利能延一年,你阅湖之星的开发商连一周都要业主投诉才肯“开恩”。
这是什么?这是歧视性政策。是对阅湖之星业主智商的侮辱,是对我们钱包的霸凌。凭什么保利的业主能从容考虑,我们阅湖之星的业主就得在开盘当天被赶鸭子上架?我们的钱不是钱?我们的权益不是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