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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世茂苏河鹭鸣小区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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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8 13:01 来自- 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上海
   
               

我们是苏州吴江世茂苏河鹭鸣小区业主,现就小区232个非人防车位被夏某以1.8万元/个低价打包拍卖一事,实名投诉维权,恳请政府与法院正视业主合法权益!

 

此次车位批量拍卖严重侵害全体业主利益:法拍流程存在明显漏洞,前五轮单个拍卖正常,批量打包时未限定本小区业主优先参拍,直接对外放开,让非小区业主钻空子;车位是小区住房附属配套,并非纯商品,却被完全市场化敞开拍卖,违背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法律原则。

 

更令人担忧的是,若外部人员大量租购车位,小区门禁形同虚设,安全隐患极大。

 

本次拍卖总价约423万元,普通业主根本无力承接;而现在面向业主单个售卖单价高达6万元/个,是打包价的3倍多!业主能接受的合理单价,被打包拍卖彻底抬高门槛,买少买不起、买多更买不起,相当于变相翻倍收费。为何法院处置时,给资本的价格远低于普通业主,公平何在?

 

此次拍卖未设置15天异议期,剥夺业主法定异议权利,程序明显不合理、不合规。5月17日下午,我们仅用一下午就统计到80余户业主联名维权,公告发出半小时内又有30余户响应,全体业主坚决维护自身权益!

 

恳请吴江区政府、区法院立即叫停违规租售,重新按业主优先、分零拍卖规范处置车位,倾听民众呼声,守护业主合法权益!

 

苏河鹭鸣小区全体维权业主

2026年5月18日

 

 

 

 

   
            
发表于: 2026-5-18 13:35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民生问题搞成商业拍卖根本不考虑业主的利益!何谈乐居吴江?
 楼主| 发表于: 2026-5-18 13:39 来自- 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车位的租赁价格远超市场价,把原本可以让业主优先拍的车位,垄断打包,再以高价租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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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8 13:4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价格不贵
发表于: 2026-5-18 13:4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当物业不作为 一心只想坑骗业主物业费几合法权益 而业主方解聘物业却难如登天 这样的政策规章流程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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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8 13:4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fhrenjia 发表于 2026-5-18 13:35
民生问题搞成商业拍卖根本不考虑业主的利益!何谈乐居吴江?

就是
发表于: 2026-5-18 13:5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违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原则

《民法典》第276条明确规定,小区规划车位在处置时必须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最高法也强调,不能在本小区业主需求未解决时,随意打包转给外人。如果你们小区业主还有未满足的停车需求,管理人直接低价打包给非业主,涉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发表于: 2026-5-18 13:51 来自- 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为什么会这么便宜打包卖给一个外边的人,还想更换小区闸门,这典型的商业行为,希望严查
发表于: 2026-5-18 13:53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违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原则

《民法典》第276条明确规定,小区规划车位在处置时必须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最高法也强调,不能在本小区业主需求未解决时,随意打包转给外人。如果你们小区业主还有未满足的停车需求,管理人直接低价打包给非业主,涉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发表于: 2026-5-18 13:53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请法院倾听人民的声音!首先,民法典279条规定小区附属车位业主具有优先权,本次拍卖业主的优先权体现在哪里?我们只看到了业主被当成韭菜被肆意压榨的权利!其次,苏住建规<2017>7号文第五条规定一户一车位、第十条富余车位分层放开、第十一条禁止整体打包拍卖。这些发规都明明白白写清楚了,小区附属车位具有民生保障的特殊性,不可以随意处置,不可以打包拍卖。请问如此明晃晃的违背法律发规,社会的公平性体现在哪里?我们普通业主的权益要如何来保障?现苏河鹭鸣全体业主要求吴江法院撤销此次不公平的拍卖,执行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里面的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车位优先给业主竞拍。
发表于: 2026-5-18 13:55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情况属实,无法无天,高位买的房子,现在烂摊子物业
发表于: 2026-5-18 13:59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请法院倾听人民的声音!首先,民法典279条规定小区附属车位业主具有优先权,本次拍卖业主的优先权体现在哪里?我们只看到了业主被当成韭菜被肆意压榨的权利!其次,苏住建规<2017>7号文第五条规定一户一车位、第十条富余车位分层放开、第十一条禁止整体打包拍卖。这些发规都明明白白写清楚了,小区附属车位具有民生保障的特殊性,不可以随意处置,不可以打包拍卖。请问如此明晃晃的违背法律发规,社会的公平性体现在哪里?我们普通业主的权益要如何来保障?现苏河鹭鸣全体业主要求吴江法院撤销此次不公平的拍卖,执行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里面的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车位优先给业主竞拍。
发表于: 2026-5-18 14:01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一个非业主个体把本小区一半的车位都拿捏住了,还要上地锁,逼迫业主向他个人购买或者租赁车位,实在是太过分了,买个房子停车要看外人的脸色????
发表于: 2026-5-18 14:0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真是好手段,业主买6万元起拍,打包卖1.8万元一个,还不通知业主。租赁费更是高达4200一个月。咱们老百姓就是这样好欺负的啊!
发表于: 2026-5-18 14:03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不考虑业主,只考虑收益啊,民生问题有待提高
发表于: 2026-5-18 14:1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种拍卖规则制定太偏向于规模资本,完全无视了业主个人的利益。
发表于: 2026-5-18 14:1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请问是谁给了资产管理人权力,把我们业主的配套设施拿出去拍卖?在相同条件下的竞拍,请问需要等到1.8万吗?我相信在四万以下,我们小区的业主就把车位拍完了。这样的拍卖,不光我们业主的权益未被保障,请问债权人的权益被保障了吗?另外,这次拍卖,我们小区的业主绝大部分人都不知情,事前没有任何宣传,甚至于六万的内拍都没有几个人知道,我们是普通人,没有人有精力整天盯着京东拍卖,京东拍卖的公告对于我们来说和没有公开一样。请问一个真实的拍卖,一个诚心针对业主的拍卖,没有任何专门对业主的定向宣传,请问这合理吗?是谁不想我们业主参与车位拍卖?
发表于: 2026-5-18 14:2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请法院倾听人民的声音!首先,民法典279条规定小区附属车位业主具有优先权,本次拍卖业主的优先权体现在哪里?我们只看到了业主被当成韭菜被肆意压榨的权利!其次,苏住建规<2017>7号文第五条规定一户一车位、第十条富余车位分层放开、第十一条禁止整体打包拍卖。这些发规都明明白白写清楚了,小区附属车位具有民生保障的特殊性,不可以随意处置,不可以打包拍卖。请问如此明晃晃的违背法律发规,社会的公平性体现在哪里?我们普通业主的权益要如何来保障?现苏河鹭鸣全体业主要求吴江法院撤销此次不公平的拍卖,执行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里面的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车位优先给业主竞拍。
发表于: 2026-5-18 14:3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直接卖给业主不香吗?
发表于: 2026-5-18 14:33 来自- 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物业骑到了业主头上,几百万的款项可以进入个人账户吗?万奥置业不是破产了吗?物业是服务谁给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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