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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189

[投诉] 违法改建没人管,基层失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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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21:1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房子不是本来就是三层吗?看起来是没事找事
发表于: 2025-11-25 21:2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上去是无理取闹,太浪费公共网络资源了,如果政府部门每天为这种事情付出额外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处理,那本应用于关注真正社会问题的公众注意力也被此等无谓之事所分散。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发表于: 2025-11-25 21:2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还是农商银行职员呢,在网络上搬弄是非,不知道用人单位怎么想的
发表于: 2025-11-25 21:3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恶意举报若损害他人名誉,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发表于: 2025-11-25 21:3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恶意举报若损害他人名誉,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发表于: 2025-11-25 21:3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法盲争长短,没有意义。事实和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而您需要面对的,是你自己行为带来的后果!
发表于: 2025-11-25 21:39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这位举报人,用他的实际行动为我们演示了什么叫‘没事找事’,以及如何一个人拉低整个社区的办事效率。希望她把精力用在正道上。
发表于: 2025-11-26 08:23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胜于雄辩,请勿滥用公共资源
发表于: 2025-11-26 09:0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出来了,不会是因为上次的无理取闹敲诈了9万元,这次想要故技重施吧。胡乱举报不仅浪费公共资源,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发表于: 2025-11-26 09:32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握草 上面好多小号阿 掐起来了  好不热闹
发表于: 2025-11-26 11:1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bbs1234 发表于 2025-11-24 21:09
房子还没建成,你是如何得知加宽加高了?要说违法,我与建设方联系,建设方的北侧有一条三米宽的夹弄,这 ...

收集好证据,告这种人。这种人当执法人员随叫随到专为他个人服务的。
发表于: 2025-11-26 12:0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层工作人员是你亲戚吗?这种毫无根据偏离事实的举报,人家也会采纳吗?你瞎举报,人家也必须要听你吗?人家执法人员也有执法人员的公正性、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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