菀南村10组胡姓户主违法圈地 违法硬化公共集体土地
该户审批农房建筑面积120㎡,房屋主体实际超出审批面积约4-5平方;在宅基地批准范围外,违规硬化集体土地约三四百平方米,破坏土地原状,属于非法占地、违法硬化。请求部门现场勘测,依法认定违建,责令破除硬化、恢复土地原貌,依法处置房屋超面积违建。附现场照片视频。
同时本人不认可本次核查回复内容,提出以下异议:1、答复提及该户危房解危后宅基地面积缩减,既然确权后的宅基地范围已经缩小,那么硬化地面的区域,已经不属于该户合法宅基地界限内。该户擅自硬化土地,不属于自家宅基地范围的土地,涉嫌违规硬化集体土地,街道简单认定在原宅基地范围,与事实不符。2、现场大面积水泥硬化属于改变土地原有地貌行为,不能以“没有搭建围墙房屋”认定不存在违法占地、违规硬化。土地违法不单指建筑物,大面积硬质铺装同样属于土地利用违法行为。3、调解方案我并未同意、没有签字确认,不存在各方达成调解方案一说。调解不能规避土地是否违法的事实问题。即便双方邻里协商调解,行政部门依然应当依法认定土地硬化行为是否合规,不能依靠邻里调解代替行政执法。4、答复中写明“日后村里需要可无条件交出土地”不能等同于现在硬化行为合法。不能用未来承诺,洗白当下违规硬化集体土地的行为。诉求:1、请求街道提供该户最新宅基地确权红线图纸,清晰划定合法宅基地边界,现场比对硬化区域;2、依法认定大面积场地硬化是否符合土地管理相关规定,依规给出正式书面认定结果;3、若硬化区域超出确权宅基地范围,请依法处置违规硬化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