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盛泽镇红洲村(9)蒋家浜9组仲**严重违规开挖地下室事宜举报如下:
一、被举报人公然突破规划审批底线,实质严重变更许可内容,系性质极为恶劣的违法建设行为!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经举报人查阅公开建设审批档案,仲**取得的法定审批文件均未包含任何关于开挖地下室的许可内容。然而,被举报人在实际施工中,完全无视国家关于明令禁止宅基地建造地下室的强制性管理口径,擅自突破审批底线,在房屋地基深处以外至河堤2.6m非法开挖面积达400多平方米的地下室。该行为不仅实质增加了建筑规模,且非法占用了地下空间资源,严重破坏了宅基地的原有地貌和土层结构,且直接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请求贵府依法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地下空间,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状,以捍卫耕地与宅基地保护红线。
二、400多平方米地下室在明令禁止下仍能建成,暴露出严重的监管真空与履职不力,必须启动倒查问责程序!
开挖400多平方米的地下室工程量巨大,绝非一朝一夕或隐蔽施工所能完成,其施工过程必然伴随着大量的土方外运与混凝土浇筑。在吴江区明令禁止宅基地建造地下室的背景下,该违建工程仍能顺利推进并最终建成,充分暴露出盛泽镇红洲村村委会及相关基层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与监管中存在严重的失职失责。这种对显性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的情形,绝非简单的管理疏漏,如果相关基层组织和执法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如此大规模的违建,即构成严重的履职不力与监管缺失;若发现后未依法查处,则已涉嫌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
请求贵府立即启动层级监督程序,对该地下室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履职情况开展全面倒查,彻查背后的利益链条与保护伞。一旦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线索,请求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
三、违法深挖施工已严重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构成重大现实危险,行政机关依法应当立即介入排险
被举报人在未进行任何科学地质勘察、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下,盲目深挖400多平方米的地下室,严重破坏了原有的地质结构和地基稳定性。目前,该违规施工已直接导致相邻主体房屋墙体出现严重开裂,地基发生不均匀沉降,房屋整体结构安全面临极大威胁。
贵府作为法定监管机关,对此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查处与危险排除职责。
若再不及时介入采取强制措施,极可能导致不可逆的重大安全事故,届时贵府必将面临国家赔偿及严厉的行政追责。
请求贵府责令被举报人依法采取填充地下室、加固等行政强制措施,彻底消除对相邻房屋的结构性威胁,坚决防止损害结果进一步扩大,并且启动问责倒查程序,以捍卫群众合法权益。
以下照片是对方违规地下室对河堤以及我方房屋造成损害照片。




仲**违规地下室地基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