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此前横扇街道关于菀南村10组胡姓农户硬化占地的核查答复,本人存在重大疑问,现书面提出并申请明确统一执法标准:
被反映户硬化地面总面积达200-300平方米(不含房屋主体,该户审批面积为小户120平),现场地硬化面积远超吴江农村宅基地法定审批面积,明显超出不动产权证确权红线、占用村集体土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属于违法占地。本次核查未携带权属档案、测绘工具现场丈量,仅凭肉眼判断全部在宅基地范围内,核查结论缺乏客观数据支撑,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本人不认可该答复。
现咨询统一执行标准:① 本村农户在宅基地外集体土地上硬化地面,允许的最大合规面积是多少?超出多少平方会认定违法占地?② 若参照本次核查回复口径,是否本村所有村民均可在自家房屋周边集体土地内随意大面积硬化地面,街道均不予认定违法、不处置?请给出书面明确答复。
诉求:1)联合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携带测绘设备、宅基地确权底图,对该户硬化区域重新精准测绘,出具带面积数据、红线比对的正式复查报告;2)书面公示本村宅基地外围硬化统一管控标准,做到同村同标准、公平执法,避免选择性处置;3)若大面积硬化集体土地确实合规,请出具正式书面答复,作为全体村民建房硬化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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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图为当时忽悠各方领导用挡泥板围的场地浇筑范围
- 该户硬化地面两三百平方,远超正常宅基地面积(小户120平,房屋主体结构按照法规应该是84平,含围墙在内的场地硬化应为36平),占用集体土地,为何判定不存在违法占地?现场是否对照宅基地确权图纸实测面积?
- 按照本次处理标准,村委说老宅基地范围进行土地硬化,方便出行。在以后的新房审批及建成后都按老宅基地范围为统一硬化场地的标准?是不是村里其他村民都可以自行在房屋外围集体土地大面积浇筑硬化路面,街道都不会按违法占地处理?请明确统一政策标准,避免村民效仿后被单独处罚。
- 申请自然资源所到场重新测绘红线与硬化面积,出具完整复查意见并书面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