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留水管是龙头位置,为后续围墙占地做准备

诉求编号:DH050926060118744反映时间:2026-06-01属地:苏州市吴江区横扇街道菀南村
本人对前期街道给出的答复不认可,现就邻居胡姓村民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私自大面积硬化场地一事重新实名投诉,事实与诉求如下:
- 事实情况:该户合法宅基地审批面积有限(小户120平米)但长期超范围占用村集体土地达二三百平方米,近期又在原本超占的集体土地上私自浇筑水泥路面、硬化场地,新增硬化面积数百平米。街道此前答复仅以“在老宅基范围、未搭建围墙”为由认定无问题,未携带宅基地确权档案、测绘图纸上门实地丈量核实,未区分合法宅基地与被侵占的集体土地,核查工作流于表面,结论不符合土地法规。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不动产权证、审批档案划定范围,权证外土地归属村集体所有;任何个人未经村委会、街道自然资源所审批,不得私自硬化、占用集体土地。有无围墙不改变非法占地、改变土地原貌的违法性质。该户大面积侵占、硬化集体土地,已构成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违法行为。
- 本次明确诉求:① 要求横扇街道联合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菀南村村委会,携带该户宅基地原始确权图纸、审批底图上门实地测绘丈量,书面区分合法宅基地范围、历史超占集体土地面积、本次新增硬化集体土地面积,并向我出具书面现场核查记录;② 依法认定胡姓农户超占、硬化村集体土地属于土地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铲除全部违规水泥硬化层,退还侵占的村集体土地,恢复土地原有样貌;③ 对本次处置全过程出具加盖部门公章的书面答复文书,不接受短信简单回复结案;④ 核查前期工作人员未实地核验权属、草率办结工单的履职问题。
- 补充说明:集体土地归全村村民共有,该户私自数百平米占用硬化,损害全体村民集体权益,恳请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处置,杜绝敷衍处置、从轻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