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泽镇大船港村委日前就我家邻里纠纷发布了公开回复,感谢村委的“及时回应”。但作为当事人沈*华,我必须摆出事实,让各位网友和上级部门看清楚:回复写得再圆满,路,依然不通。
以下我逐条回应村委说法,请各位评理。
一、关于“未承担道路建设费用”——费用争议,就能封我家的路?
村委说我未按约定承担门前道路建设费用。就算费用有争议,那是民事纠纷,可以协商、可以起诉。但邻居因为这点事,就砌墙、焊门、封路,把我家四面合围,这是合法的吗?
请问村委: 欠钱和封路,是一码事吗?对方有没有权利因为费用纠纷,就剥夺我家的通行权?村委不制止违法封路,反而拿费用说事,是不是在替霸凌行为找理由?
二、关于“举报邻居厂房”——我行使合法权利,就该被报复?
村委提到我举报邻居厂房“环境污染”“违规用地”。我请问:如果举报属实,那是我的合法权利;如果举报不实,相关部门自然会驳回。但村委把这件事拿出来说,是想暗示什么?暗示我“多事所以活该被堵路”?
法治社会,举报和封路是两回事。不能因为我行使了监督权,就默认邻居可以暴力私了、泼粪殴打。这两件事如果混为一谈,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三、关于“调解公平公正”——请问偏帮算不算公正?
村委说“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原则”。那我请问:
· 调解现场,邻居当众殴打我家人、向我泼粪,村委在场,事后有没有出过一份警告?有没有报警处理?
· 村委董寅同志调解时亲口说“人家有钱有势,你们闹也没用”,这话要不要调录音对质?
· 如果这叫“公平公正”,那请问什么才叫偏袒?
四、关于“拉电、污水管”——感谢你们做了分内事,但出路才是命根子
村委帮我通了电、接了污水管,我确实感激。但通电不等于通路。我总不能从电线杆上爬出去上班吧?
截至今天,我家现状是:
· 前面: 原五保户沈..宅基地被邻居买下,违建阳光房堵死正门;
· 侧面: 邻居砌墙,原本留的小门已被焊死;
· 后面: 唯一村道被后邻建房占用,无法通行。
全村家家户户车到门口,唯独我家像孤岛一样被困住。 红白喜事怎么办?老人突发疾病救护车怎么进?火灾来了消防车怎么到?这些问题,村委回复里一个字都没提。
五、最后,我请上级部门实地来走一趟
我家出门都是从邻村绕道走,自己村根本走不通,所有事实胜于任何“回复”
镇信访、派出所多次介入却解决不了,那说明问题根本就不是普通邻里纠纷,而是故意封路、暴力威胁、村委会调解失能的综合后果。
我们不要“和稀泥”的调解,只要一条能走的路。如果这条路永远不通,我就一直往上反映,直到有人管为止。





呼吁: 请东太湖网友帮我们转发。一个合法公民的家,不该成为四面合围的孤岛。
村委会回复请看我另一篇帖子,回复非常漂亮,但是没有解决我的根本问题,后续如果有需要我可以上传抖音账号,里面有他们追着打我们的视频和村委会调解的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