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主体 苏州万奥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涉案车位拍卖流程概况
案涉车位拍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五轮内部竞拍,单个车位定价6万元,每轮流拍后价格不做下调;内部竞拍结束后,直接面向外部开展九轮团体打包竞拍,首轮起拍底价1800万元,历经九轮竞价后最终以422万元成交,全程未与散拍交替进行。最终232个车位被自然人***个人全部购得,形成车位事实垄断。
三、本次拍卖存在的违法违规及侵权问题 (一)剥夺业主法定优先购买权,未优先向业主开放竞拍
根据商品房配套车位交易相关规定,小区配套车位应优先保障本小区业主使用、优先向业主出售。本次拍卖在对外团购拍卖前,未以同等价格优先对本小区业主开放竞拍通道,直接面向外部主体开展团体打包竞拍,直接剥夺、侵害了小区业主依法享有的车位优先购买权,违背业主对小区配套设施的固有使用权益。 (二)拍卖模式违背民生保障原则,过度偏向资本利益,损害群众权益
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小区车位作为业主刚需配套资源,拍卖处置应优先保障普通业主个体需求,而非优先满足资本、个人囤积垄断需求。本次对外竞拍全程直接采用整体打包团购模式,未按照先拆分单个车位、优先面向业主散户竞拍,剩余车位再进行团体竞拍的合理顺序,完全倾斜资本与个人利益,忽视广大业主的基本居住配套权益,变相纵容个人囤积车位、垄断资源,违背民生保障的基本导向。 (三)直接违反地方住建法规强制性规定
本次拍卖明确违反苏住建规〔2017〕7号文件相关条款:
1. 违反第5条“一户一车位”的规定:大量车位被单一自然人集中购入,远超一户一车位的管控要求;
2. 违反第10条“富余车位分层放开”要求:未按规定分层、分批释放富余车位,一次性整体处置全部车位违反了该规定;
3. 违反第11条“禁止整体打包拍卖”的强制性条款:本次将232个车位整体打包对外竞拍,属于法规明确禁止的处置方式,拍卖行为本身程序违法。
四、对小区业主造成的实际侵害与隐患
232个车位被***个人独占,形成事实性车位垄断,从购买、租赁两大维度严重损害业主长期权益,风险突出:
(一)从购买角度:产权凭证缺失,权属无保障,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本小区车位无不动产权证、无独立使用权证,仅依靠私下买卖合同约定权利,存在多重致命隐患:
1. 一车位多卖风险:***可将同一个车位重复出售给多名业主,事后推诿扯皮,业主维权举证难度极大;
2. 长期权属灭失风险:若未来***身故、失联、转让资产,业主仅凭一纸合同,无法提供有效权属证明,车位归属极易产生纠纷,已购业主权益彻底悬空;
3. 个人持有车位无监管约束,合同履约全靠个人信用,无行政、产权层面兜底保障。 (二)从租赁角度:垄断下租金无序上涨,刚需成本失控,业主被迫被动接受车位是小区业主刚需配套资源,现被个人垄断后,定价权完全由***单方掌控:
1. 当前租金已达3312元/年,且不含车位管理费,业主无议价空间;
2. 未来可随意上调租金至4000元、5000元/年,业主无替代选择,只能被动接受涨价;
3. 垄断模式下,业主无其他租赁渠道,居住成本被人为抬高,居住权益被变相压榨。
五、核心诉求
本次车位拍卖程序违法、违反地方住建强制性规定、剥夺业主优先购买权、纵容资源垄断、侵害广大业主合法居住权益,拍卖结果依法应属无效。
现正式提出诉求:依法撤销本次232个车位的整体打包拍卖行为,重新按照法规要求、优先保障业主权益的原则,规范处置小区车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