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午路过该路段,再次目睹非机动车被碰撞倒地的交通事故。就在前天夜间,同一路口也曾因机动车紧急避让电瓶车,引发追尾事故。本人印象中,该人行横道一直有交通事故发生。
笠泽路梅石路口至苏州河路口,距离不足五百米,本人认为无需设人行横道。且此处两侧均为大型居民小区,出行人流量大,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道路情况频发,极易引发碰撞、追尾等各类险情。
个人建议帽子叔叔取消该处人行横道,或参考九院门口的Z字人行横道,或者在笠泽路设置减速板,减少事故发生。
当然各位论坛的朋友有更好的建议也可以提出,让帽子叔叔参考决策@吴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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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陵宁 发表于 2026-4-29 14:25 还是取消比较好。。。
zcxzcx 发表于 2026-4-29 15:57 确实应该取消。而且隔离带上放的绿化,夜间行驶还妨碍视线,也不知道哪个人想出来的。 ...
中山 发表于 2026-4-29 16:16 我已经 提出方案 ,降低 隔离带 高度,增加视线范围 ,吴江交警 就是不去查看现场。 ...
bibi001 发表于 2026-4-29 15:27 有道理,这两个小区居民不会天天互相串门的
松陵宁 发表于 2026-4-29 16:43 这人行道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让两个小区的居民串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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