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萃雅院】小区停车收费严重不公平问题的投诉信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松陵 街道办事处】抄送:【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萃雅院】小区三期业主,现联名就本小区内存在的停车收费政策严重不公、区别对待业主的问题,向贵单位进行郑重投诉,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解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一、 核心问题:同小区不同权,停车收费存在“歧视性”政策我们小区分为三期开发,目前均已交付入住。然而,在停车收费问题上,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对一、二期的业主与三期的业主实行了截然不同的待遇:· 一、二期业主: 自交付至今,其地下车库车位管理费及地面临时停车费长期免费或享有巨额补贴。· 三期业主: 自交付起,即被要求全额缴纳地下车位管理费及地面临时停车费。二、 此举带来的严重后果与不公1. 严重侵犯业主公平权益: 我们同属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共享公共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却因购房期数不同而被迫接受不平等的消费待遇,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公平原则。2. 制造业主群体对立: 此种“区别对待”政策人为地在业主内部制造了矛盾与分裂,破坏了社区的和谐稳定。3. 质疑业委会履职不力: 对于如此明显且长期存在的不公现象,小区业委会未能有效履行职责,未代表全体业主(特别是受损的三期业主)与物业、开发商进行积极交涉,终日“神龙见首不见尾”,其成立的初衷与公信力受到广大业主的严重质疑。4. 利益输送嫌疑: 此种收费模式令我们不得不怀疑,开发商、物业与一、二期部分业委会成员之间是否存在不当利益关联,导致业委会默许甚至纵容此种损害三期业主利益的行为。三、 我们的核心诉求我们三期业主的诉求清晰、合法、合理:1. 立即统一收费政策: 要求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立即纠正错误的收费政策,在【萃雅院】整个小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停车收费标准。我们要求享有与一、二期业主同等的停车待遇。2. 退还多收费用: 若无法实现“免费”,则应由物业或开发商退还三期业主自交付以来多缴纳的全部车位管理费及临停费,并按照一、二期的政策对全体业主进行费用减免。3. 彻查并公开信息: 要求开发商与物业公开出示针对一、二期业主停车免费的政策依据与相关合同条款,并对业委会在此事中的不作为进行问责与整改。4. 主管部门介入监管: 恳请贵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约谈开发商、物业公司及业委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监督其建立公平、透明、统一的小区停车管理规则。我们购买房产,是为了安居乐业,而非为了忍受不公。我们三期业主已联合起来,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恳请贵单位高度重视此事,尽快给予答复并推动问题解决。联名投诉人:【萃雅院三期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