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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向日葵sun

[投诉] 拆迁户血泪发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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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24 14:1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愚人一个 发表于 2025-5-24 13:59
厨房直接违法改造成居住间,客厅和卧室装马桶,租客大部分是年轻人,上马桶喜欢用湿巾,和头发一团,经常 ...

管理一塌糊涂,对吴江失望至极,不好意思说是吴江的,好丢脸。一直说同里的,现在同里也这样搞,本地人都成了人人拿捏的软柿子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5-24 14:2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那个过渡费,7年给一套房过渡费还是10块钱一平。按照苏州市规定第七年要40一平了,吴江还是10元每平。
发表于: 2025-5-24 14:3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在《一张靓丽的名片》巨大压力之下,有关部门是付出了些努力,经过一个阶段的观察,发现形式上是做到了,但是没有真正去执行,所以结果还是和以前一样。所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同时奉劝二房东一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二房东挣钱完全可以,但是必须以守法,不妨碍邻居为前提!
发表于: 2025-5-24 21:3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5-25 10:48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日葵sun 发表于 2025-5-23 20:38
无所谓,不差这点钱,我以前从来不发这种帖子,就是他们老是什么都不说清楚前后矛盾被恶心到了。 ...

其他人的情况怎样,

也这样惨吗?
 楼主| 发表于: 2025-5-25 12:2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社社员 发表于 2025-5-25 10:48
其他人的情况怎样,

也这样惨吗?

那肯定呀,哪有给一部分不给另一部分的,没有不透风的。它们太恶心了,整天算计拆迁户。
 楼主| 发表于: 2025-5-25 12:2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社社员 发表于 2025-5-25 10:48
其他人的情况怎样,

也这样惨吗?

那必须的都不给,给一部分不给另一部分是想让另一部分天天堵门去
发表于: 2025-5-26 09:5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日葵sun 发表于 2025-5-24 09:48
宅基地费用,养老保险补贴,剩余面积2018年拆迁的你们都没给,需要私信什么呢??? ...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等待部门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25-5-26 11:1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江12345 发表于 2025-5-26 09:52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等待部门答复。

等你们的好消息,7年了也该给结清了。如果部门7年不发奖金别说不发工资了,那你们什么感受拆迁户就什么感受。
 楼主| 发表于: 2025-5-26 13:0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江12345 发表于 2025-5-26 09:52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等待部门答复。

帖子第二条就是你们从拆迁就扣的每家每户的二十二万多,那笔钱到底怎么叫什么名字我可能描述的不准确。但我说的就是那笔被你们扣了7年的二十二万多块钱。
发表于: 2025-5-26 14:0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日葵sun 发表于 2025-5-26 13:00
帖子第二条就是你们从拆迁就扣的每家每户的二十二万多,那笔钱到底怎么叫什么名字我可能描述的不准确。但 ...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等待部门答复。
发表于: 2025-5-26 14:0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日葵sun 发表于 2025-5-26 11:17
等你们的好消息,7年了也该给结清了。如果部门7年不发奖金别说不发工资了,那你们什么感受拆迁户就什么感 ...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等待部门答复。
发表于: 2025-5-30 09:0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5-30 09:5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经了解,1、2020年1月1日起放弃宅基地入住公寓房新增人员不再执行《吴江市农村居民住宅集中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吴政发(2006)92号)和《关于继续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接轨城镇养老保险的意见》(吴政办(2010)128号)中失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规定,房屋拆迁特殊奖励金不再缴纳到社会保障基金用于置换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加发失宅补贴待遇,应统一以一次性货币化形式奖励。关于资金拨付问题政府正在考虑将尽快进行补偿。2、宅基地补偿720元/平方米在结算房票或者公寓房时补偿。3、目前开发区的剩余面积安置办法正在制定中。4、经查,毓秀悦庭系吴江开发区(同里镇)兴东路山湖东路交叉口西北侧02地块,该地产权归属于吴江东运房产投资有限公司单独所有。不动产产权编号为苏(2018)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118232号。5、针对违规装修,物业每日会对装修进行巡查,如发现违规装修后将发放整改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江陵街道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将由江陵街道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业主发现违规装修也可前往物业进行举报。感谢您的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5-5-30 11:05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江开发区 发表于 2025-5-30 09:57
市民您好,经了解,1、2020年1月1日起放弃宅基地入住公寓房新增人员不再执行《吴江市农村居民住宅集中建设 ...

这种复制粘帖的活太好干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5-30 11:08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江开发区 发表于 2025-5-30 09:57
市民您好,经了解,1、2020年1月1日起放弃宅基地入住公寓房新增人员不再执行《吴江市农村居民住宅集中建设 ...

大家都看看放弃宅基地的好处就是几年给你一套拆迁房,你得自己拿钱买,然后拆迁房土地属于房产开发公司,然后卖车位再赚一笔。不服不行呀,这就是只赚不赔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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