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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售卖业主共有产权车位,谁给的开发区管委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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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6 13:0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惊闻吴江开发区、江陵街道要将位于山湖东路288号毓秀悦庭小区的车位进行售卖,该小区属于安置小区,经官方了解小区地面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区政府却要将所有权本属于业主的车位再售卖给业主,地下车位更是人防性质,所有权属于国家,不能进行买卖,请问是谁给的开发区管委会的权利这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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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6 13:13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什么正式文件?政府盖章的。
发表于: 2025-4-6 13:22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协议不要听任何人说空话,拆迁的亏吃的够了吧。
发表于: 2025-4-6 13:3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是想不出办法了,只能在这个上面动脑筋了,能捞一点是一点吧
发表于: 2025-4-6 13:4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几天来个回复,村里的通知是伪造的.
 楼主| 发表于: 2025-4-6 13:43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40不惑 发表于 2025-4-6 13:38
实在是想不出办法了,只能在这个上面动脑筋了,能捞一点是一点吧

古语云:“穷则思变”,但也没说“穷则思骗”啊。
发表于: 2025-4-6 13:49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沧海 发表于 2025-4-6 13:43
古语云:“穷则思变”,但也没说“穷则思骗”啊。

因为你们拆迁户好说话呀
发表于: 2025-4-6 14:17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二房东罚3万,那么多二房东还不够罚的呀。群租房不管、乱扔垃圾不管,临时停车的停车费都有人逃费。这个售卖人防车位到底怎么回事?有人在制造谣言导致恐慌,你们要处罚的呀@吴江开发区
发表于: 2025-4-6 14:20 来自- 中国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个事?
微信图片_20250406142412.png
发表于: 2025-4-6 14:2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卖的是使用权啊,卖的使用权的钱最后还是由全体业主享受的啊。不然没车的人就啥也没有。人防车位是属于人防办的啊,然后一般都是物业280元/月进行代出租的,这个租金需要全部上交给区人防办
发表于: 2025-4-6 14:21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要拿商品房说事,拆迁房就是拆迁户牺牲了宅基地换的。
发表于: 2025-4-6 14:22 来自- 中国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贵
发表于: 2025-4-6 14:25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借一万花花
发表于: 2025-4-6 14:31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预付费最不靠谱了,就像你办各种店里会员卡,跑路的居多。收钱的时候说的天花乱坠,钱拿到就各种理由花出去了,等真的需要钱的钱维护小区的时候早就负债累累了。
发表于: 2025-4-6 16:1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属于房地产商的车位才能出售,才能办理合法的产权证,人防车位所有权归国有,使用权按照谁出钱谁享有,实践中,建设成本绝大多数都是分摊到每个小区业主身上,所以人防车位使用权绝大可能也属于小区业主,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属于公摊面积构成,所有权肯定归小区业主所有。
 楼主| 发表于: 2025-4-6 16:5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K布鲁biu 发表于 2025-4-6 14:20
卖的是使用权啊,卖的使用权的钱最后还是由全体业主享受的啊。不然没车的人就啥也没有。人防车位是属于人防 ...

你确定卖的是使用权?我接到的通知可是所有权,并且后期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发表于: 2025-4-6 17:33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想起个事,你们还好意思让拆迁户买车位,拆迁的宅基地费用清了吗?@吴江开发区
发表于: 2025-4-6 20:43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规定肯定施行不了的吧
发表于: 2025-4-7 09:2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1,房子没给清,失宅补偿费没给。
2,给了一套房然后群租房到处都是,乱扔垃圾一直管不好,临时停车费用都有人能逃过去进而导致外面车都涌进九区停车,导致车位紧张。

该给拆迁户的没给清,该管理的没管好。@吴江开发区你们什么看法???
发表于: 2025-4-7 09:4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倒了血霉轮到拆迁,话不多说了,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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