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论坛

搜索
 找回密码
 注册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申请删帖
楼主: 向日葵sun

[咨询] 二房东不应成为吴江“形象代言人”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5-2-3 15:1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个小强冒充律师恐吓租客




 楼主| 发表于: 2025-2-3 18:5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注意了
20250203190047front1_0_526544_Fjde62MEsaQfanv0zHKurLGuW8hV.jpg
 楼主| 发表于: 2025-2-4 11:0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那些小强,又出来祸害业主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2-5 09:0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租客朋友们,
租这样改造的房子一旦被发现必被拆除,换房期间的所有损失租客承担。现在之所以还存在这种房子,因为楼下楼上空置,业主暂时没发现而已,租客不要心存侥幸。







 楼主| 发表于: 2025-2-5 10:2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们一起打小强啦!!!




 楼主| 发表于: 2025-2-6 16:4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房东开始努力坑租客钱啦


 楼主| 发表于: 2025-2-7 11:4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牛?还是楼下也是出租房或者空置???
 楼主| 发表于: 2025-2-7 11:4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盐城人敢在九区做违法的事情,楼下也是出租房还是空置???


 楼主| 发表于: 2025-2-7 15:2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租客朋友们,
除了高额水费、电费、物业费、调快电表、扣押金,现在又让租客交中介费了。一群吸血鬼,一定要把身份证拍的清清楚楚,合同看清楚再签字。




发表于: 2025-2-7 16:4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整顿一下二房东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2-7 17:0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雨后彩虹 发表于 2025-2-7 16:48
可以整顿一下二房东了,

业主都像我一样坚持,不守规矩的二房东早就消失了,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怎么会有业主容忍楼上到处安装马桶的。厨房、客厅、卧室、阳台全部加装马桶,我没遇到过这种情况,真不的不知道楼下住户什么感受。
 楼主| 发表于: 2025-2-8 15:0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记得谁说过山湖二区没有群租房了,证据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2-8 18:5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200左右的房子这么搞,都这么有钱了还在乎这点房租哇,还侵犯邻居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5-2-8 20:3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卧室加装卫生间还骗租客说是主卧,100平的主卧不是这样子,业主看一眼就能明白怎么回事。这些二房东脑子不好,掩耳盗铃玩的挺溜。




 楼主| 发表于: 2025-2-8 21:0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日葵sun 发表于 2025-2-8 20:31
卧室加装卫生间还骗租客说是主卧,100平的主卧不是这样子,业主看一眼就能明白怎么回事。这些二房东脑子不 ...

租客朋友们注意了
九区只有100的主卧卫生间没有窗户,其他105、115、130主卧卫生间全部有窗户,90平的只有公用卫生间没有什么主卧卫生间。千万别被二房东骗了,拿主卧的价钱租下来被投诉拆除后损失全部租客承担,租客亏大了。视频中这个不是100平的主卧,所以二房东骗人的,租下来风险损失太大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2-9 12:1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靠吸血存活的二房东真的可以好好整治一下了!!!这个小区业主看到应该能一眼认出吧。


 楼主| 发表于: 2025-2-9 13:4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房人更应该注意了,买到这种房子倒霉了。虽然到时候全部拆掉了但可以看出很明显的痕迹的。






 楼主| 发表于: 2025-2-9 14:1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人受影响却整治不了二房东,为什么???
能不能学习一下上海重罚、严重恶劣的判刑!!!






 楼主| 发表于: 2025-2-9 14:5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2-9 16:18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绿地太湖城一半都是不符合规范的群组房,但是你能拿它咋样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删帖申请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5-4-21 10:05 , Processed in 0.028427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东太湖论坛中发表的内容仅代表网民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东太湖论坛支持或反对此观点。
如果在论坛中有网民发表的不实内容,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本论坛并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情节严重,您可以向警方报案。我们按法定程序积极配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 在线投诉
电子邮箱:
点击 >> 删帖申请
苏公网安备 32050902100654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