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熙华雅苑是否解聘物业投票缺乏第三方监管 根据吴越熙华雅苑8月28日业主大会公告第四条“唱票和监督”中第二项“本次业主大会由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办事处、顾家荡社区居民委员会全程监督”,本次吴越熙华雅苑是否解聘物业投票应由街道以及社区全程监督指导,可是在最终唱票时仅有业委会、部分业主以及物业人员在场,故本人认为此次是否解聘物业投票流程存在重大问题,当其他业主针对投票缺乏第三方公证这一问题进行质疑时,业委会领导声称物业当时也在场,竟然让业主与物业(本次投票相关方)核实此次唱票工作的公正性。 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业主对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核实表决相关信息。”我要求松陵街道立即启动复查程序,确保投票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首先,应当审查投票过程中的所有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投票箱的封存、开启过程,以及投票时的现场监控录像。其次,需要核实参与投票的业主身份,确保参与此次投票人员均为本小区业主,并且每人只投了一票。同时,我们应要求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在复查期间暂停任何可能影响投票结果的行动,直至复查工作完成并公布最终结果。 最后,我呼吁所有业主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我们应当相信,通过透明和公正的复查程序,最终能够得到一个让所有业主都信服的结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维护吴越熙华雅苑的和谐与稳定,确保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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