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论坛

搜索
 找回密码
 注册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申请删帖
查看: 10220|回复: 51

电动车的白色牌照不能上路了,赶紧去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4-12 11:1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jpg
 楼主| 发表于: 2024-4-12 11:1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周起,这类电动自行车不得在苏州市道路行驶!据悉,电动自行车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对在2019年4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并发放临时信息牌。对备案登记后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行驶。
发表于: 2024-4-12 11:4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图片_20240412114114.jpg
微信图片_20240412114110.jpg
微信图片_20240412114105.jpg
微信图片_20240412114100.jpg
哪一种可以继续上路?注意,绿牌也有假的!!!
发表于: 2024-4-12 11:5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里慌的一比
发表于: 2024-4-12 12:17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p>白底红字的吴江可是当时车管所登记的,有类似行驶证的本的,如果一刀切禁止上路,等着扯皮打架吧</p>
发表于: 2024-4-12 12:5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4-12 13:00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 发表于 2024-4-12 12:17
白底红字的吴江可是当时车管所登记的,有类似行驶证的本的,如果一刀切禁止上路,等着扯皮打架吧 ...

说的就是这个白底红字登记的过渡期牌照要到期了
发表于: 2024-4-12 13:4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查,市场上电动车的车牌有 80%以上是假的。
发表于: 2024-4-12 13:5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zibbf 发表于 2024-4-12 13:00
说的就是这个白底红字登记的过渡期牌照要到期了


应该指的是这种
微信图片_20240412114114.jpg
发表于: 2024-4-12 14:10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4-12 14:2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4-12 17:12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哪种不能上路?好心慌
发表于: 2024-4-12 19:5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产品换代推动电动车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推动经济产值增长,增加政府财税收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是利国利民的政策,我举双手支持。
发表于: 2024-4-12 21:3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4-13 07:3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不发个正规牌照看看
发表于: 2024-4-13 08:00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paotao 发表于 2024-4-12 19:51
产品换代推动电动车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推动经济产值增长,增加政府财税收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是利 ...

楼上是吃公家饭的。
发表于: 2024-4-13 08:21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电瓶车就应该考证。乱骑的就是骑电瓶车的。还是摩托车好。正规。就是禁摩有点反人类
发表于: 2024-4-13 09:2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上路的,信息牌不能上
发表于: 2024-4-13 12:4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听说要驾证?老年人怎么办?天天要用的。
发表于: 2024-4-13 13:5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 发表于 2024-4-12 12:17
白底红字的吴江可是当时车管所登记的,有类似行驶证的本的,如果一刀切禁止上路,等着扯皮打架吧 ...

不是车管所,是交警中队,给了一个防盗备案卡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删帖申请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4-4-30 21:43 , Processed in 0.038537 second(s), 10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东太湖论坛中发表的内容仅代表网民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东太湖论坛支持或反对此观点。
如果在论坛中有网民发表的不实内容,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本论坛并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情节严重,您可以向警方报案。我们按法定程序积极配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 在线投诉
电子邮箱:service@wjdaily.com
点击 >> 删帖申请
苏公网安备 32050902100654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