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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美美

[咨询] 领导好,听说上世纪因上学迁出去的集体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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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0 20:0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享有宅基地的对象只能是户籍在册的农村村民。其中参军复员回迁、刑满释放回迁、读书回迁、结婚迁入人员等可以享有,其他迁入人员不享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发表于: 2025-4-21 07:4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查一下,规定一直有的。
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4月30日苏府〔2003〕66号文发布 根据2019年1月3日苏府规字〔2019〕1号文修正)
发表于: 2025-5-31 20:59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一起建个群讨论讨论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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