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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咨询】关于苏河鹭鸣232个地下车位权属依据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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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6 16:04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事项:

吴江区松陵街道苏河鹭鸣小区232个地下非人防车位,在破产拍卖中已被非业主夏某整体拍得。现就以下问题向贵平台咨询,请转办至吴江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吴江区税务局、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要求书面答复:

吴江规划部门此前在东太湖论坛回复称“经查询地下车位未申请办理不动产证”。请问:该232个车位是否从未办理过任何形式的不动产首次登记或分户登记?其现状是否为“无产权登记状态”?

管理人(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在《情况说明》中称“地下车库分摊面积为0,未占用业主公摊面积,开发商单独出资建设,原始所有权归开发商”。请问:该认定是否有竣工结算报告、房价构成说明、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等书面材料作为依据?如有,可否向业主公开或告知查阅途径?

若该232个车位在税务清算中被按“公共配套设施”扣除成本,是否意味着其建设成本已计入小区总开发成本?该信息是否可依申请公开?

鉴于该批车位无独立产权证、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其作为“破产财产”整体拍卖给非业主的依据是否充分?业主的《民法典》第276条优先权应如何保障?

请贵平台转办相关主管部门,就上述问题给予书面说明或指引,不要仅作口头或结论性答复。谢谢。

 

   
            
发表于: 2026-8-6 16:43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法典》、《物权法》的普及任重道远。
小区整体交付后若尚有资产权属归开发商所有,必然到登记部门申请登记、缴讫税费领取权证固定权利。如果未申请登记未缴契税未领权证,权利从何而来?
发表于: 2026-8-6 16:49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破产管理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簿信息查询记录》所载示的信息算登记了吗?
管理人能从开发商遗留帐目中找出该项登记缴纳契税证据吗?如果算登记,那规划局怎么回复说"未申请登记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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