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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致震泽大船港村委的和稀泥回复的公开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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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5 20:4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震泽镇大船港村委日前就我家邻里纠纷发布了公开回复,感谢村委的“及时回应”。但作为当事人沈*华,我必须摆出事实,让各位网友和上级部门看清楚:回复写得再圆满,路,依然不通。

 

以下我逐条回应村委说法,请各位评理。

 

一、关于“未承担道路建设费用”——费用争议,就能封我家的路?

 

村委说我未按约定承担门前道路建设费用。就算费用有争议,那是民事纠纷,可以协商、可以起诉。但邻居因为这点事,就砌墙、焊门、封路,把我家四面合围,这是合法的吗?

 

请问村委: 欠钱和封路,是一码事吗?对方有没有权利因为费用纠纷,就剥夺我家的通行权?村委不制止违法封路,反而拿费用说事,是不是在替霸凌行为找理由?

 

二、关于“举报邻居厂房”——我行使合法权利,就该被报复?

 

村委提到我举报邻居厂房“环境污染”“违规用地”。我请问:如果举报属实,那是我的合法权利;如果举报不实,相关部门自然会驳回。但村委把这件事拿出来说,是想暗示什么?暗示我“多事所以活该被堵路”?

 

法治社会,举报和封路是两回事。不能因为我行使了监督权,就默认邻居可以暴力私了、泼粪殴打。这两件事如果混为一谈,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三、关于“调解公平公正”——请问偏帮算不算公正?

 

村委说“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原则”。那我请问:

 

· 调解现场,邻居当众殴打我家人、向我泼粪,村委在场,事后有没有出过一份警告?有没有报警处理?

· 村委董寅同志调解时亲口说“人家有钱有势,你们闹也没用”,这话要不要调录音对质?

· 如果这叫“公平公正”,那请问什么才叫偏袒?

 

四、关于“拉电、污水管”——感谢你们做了分内事,但出路才是命根子

 

村委帮我通了电、接了污水管,我确实感激。但通电不等于通路。我总不能从电线杆上爬出去上班吧?

 

截至今天,我家现状是:

 

· 前面: 原五保户沈..宅基地被邻居买下,违建阳光房堵死正门;

· 侧面: 邻居砌墙,原本留的小门已被焊死;

· 后面: 唯一村道被后邻建房占用,无法通行。

 

全村家家户户车到门口,唯独我家像孤岛一样被困住。 红白喜事怎么办?老人突发疾病救护车怎么进?火灾来了消防车怎么到?这些问题,村委回复里一个字都没提。

 

五、最后,我请上级部门实地来走一趟

 

我家出门都是从邻村绕道走,自己村根本走不通,所有事实胜于任何“回复”

 

镇信访、派出所多次介入却解决不了,那说明问题根本就不是普通邻里纠纷,而是故意封路、暴力威胁、村委会调解失能的综合后果。

 

我们不要“和稀泥”的调解,只要一条能走的路。如果这条路永远不通,我就一直往上反映,直到有人管为止。

 

 

 

 

 

呼吁: 请东太湖网友帮我们转发。一个合法公民的家,不该成为四面合围的孤岛。

村委会回复请看我另一篇帖子,回复非常漂亮,但是没有解决我的根本问题,后续如果有需要我可以上传抖音账号,里面有他们追着打我们的视频和村委会调解的录音

   
            
发表于: 2026-6-25 21:0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忽然发现之前评论的帖子居然还有后续,现在*为人民服务这句话真的成了喊口号了,实际问题是一点没帮人家解决,漂亮话说了一大堆
发表于: 2026-6-26 08:4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因为对方有钱有势还是因为政府的不作为,期待后续,还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发表于: 2026-6-26 08:55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剑人一个鉴定完毕
发表于: 2026-6-26 10:1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回复,标准的白眼狼、农夫与蛇吴江版。人怎么能做到这么无耻的?把别人的好心退让当理所应当。别人又白给宅基地、还出钱修路,到头来居然钱不愿分摊还要举报投诉威胁人家。居然还有脸说一码归一码,付不付钱一回事,举报是另一事。遇到这种人,难怪要泼粪。
发表于: 2026-6-26 12:3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不是免费白给宅基地,是互换的,后来因为矛盾,辱骂楼主一家是晦气人家,是生毛病人家,不要他们家的地,后来后面四家人家造房子,一家跟邻居家要了点地,花了几万块钱,楼主邻居知道了,觉得吃亏了,所以又想要回换的地,也不跟楼主说一声,直接就把地占了,所以后面引发的泼粪,殴打楼主一家,封路一系列的事情
发表于: 2026-6-26 12:4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未知全貌,不予置评
发表于: 2026-6-26 12:5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各有各的说法么确实需要村委或者上级领导协调调解了,确实他们自己也没法处理了,都这么极端的么
发表于: 2026-6-26 17:48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你们的故事,替你们感到悲哀,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这的事多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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