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江区住建部门/物业管理协会/街道办]:
本人是[振泰小区]住户,身份证号232****613,联系电话[18***711]。现就本小区物业公司[新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捆绑收取物业费与停车费的行为,向贵单位进行投诉。
近期,物业公司在收取停车费时明确要求,业主必须先足额缴纳当期物业费,否则不予办理停车费缴纳、停车位续期等相关手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物业费与停车费分属不同性质的费用,前者是业主基于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的服务对价,后者是基于停车场地使用产生的费用,二者并无捆绑收取的法律依据。物业公司此举,实质上是利用业主对停车位的刚性需求,强迫业主接受其不合理要求,严重侵害了业主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
为维护自身及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现恳请贵单位介入调查,责令物业公司:
- 立即停止捆绑收费的违规行为,允许业主单独缴纳停车费;
- 对违规捆绑收费期间给业主造成的不便与损失,进行合理说明与处理。
本人已留存物业公司要求捆绑收费的[聊天记录截图/照片等]相关证据,可随时配合贵单位的调查工作。
盼复为感!
投诉人:[**]日期:[2025年12月22日]
附件:[证据材料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