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平望镇群星村25组常住居民,房屋距拓宽后常台高速太浦河特大桥仅20米。
事实
常台高速太浦河特大桥2002年通车至今25年,我家房屋被划入建筑控制区,依法不得翻建、加固。25年来,高速重载车辆振动已致墙体贯穿性开裂、地基下沉、二楼门框震落,多次自费修补后再次开裂(见跟帖图)。特大桥的振动不同于普通路基,桥梁结构的振动传导更远、低频共振更强,对近桥房屋的破坏力远超一般路面。自行修缮时运输车辆无法穿过桥洞,只能人工搬运;每逢下雨桥洞必淹,唯一出行通道断绝。今年8月初,我已委托村里向吴江区交通运输局、常台高速拓宽项目部书面递交申请,要求纳入本次拓宽工程征收范围;国庆节前上级开展土地征收风险评估走访时,本人已在《走访记录表》上明确提出了安置诉求。国庆节后,村委电话告知:“交通局不通过”,我家不在本次高速拓宽的征收红线内。我要求书面回复,到目前也没有收到正式书面答复,10月24日,我已在12345平台正式提交诉求,目前正在等待回复。如今特大桥拆桥重建在即,大型机械破拆、灌桩振动叠加,对我房屋的安全威胁远超日常运营,需要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给出专业评估,而非一句“不在红线”回避。
我们世世代代的根基被侵权,谁来负责?
这栋房子是我们一家老小世世代代的根基。25年来,高速运营方收着通行费,我们却守着一条不敢开窗、不敢安睡的裂缝房。不能翻建、不能加固,是建筑控制区依法设下的限制——如果没有高速,这栋房子我早就可以依法翻建改善生活。但高速振动日复一日侵害我们的居住安全,这份侵权责任,不能因为“不在红线内”就一笔勾销。试问,我们世世代代只能在这危房里居住,等房子坍塌吗?
请各位领导换位思考:如果您的父母家人常年住在高噪音、不能开窗、墙体开裂、特大桥就在头顶、一下雨连家门都出不去的房子里,您会作何感想?我们支持国家建设,但无法接受用“不在红线内”一句冷冰冰的答复,来掩盖房屋受损和出行断绝的现实。
红线划的是征收范围,不是责任边界。红线边被震坏的房子,不能一句“不在红线内”就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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