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投标后,我中标。大物业领导给原经营者安排了两间仓库和一个流动的摊位进行一个月时间清理库存。原经营者用仓库做成了店面,占道经营,并且正常的进货售货同类型产品,多次拍到进货的视频和订单,像黎里信访反应并出面调解,结果事实与调解内容并不一致。打12345反应,反馈是1月时间,让我们耐心等待。如今1个月期满,2026年10月10日大物业找我们开会,召集了我和未中标的人员说要进行第二轮招标,就是对方现在正在用的仓库店面要新增出来进行第二次投标,征求我们的意见,我提出强烈反对,并质疑存在不公偏袒行为,市场已经饱和的情况下,已经有8个同样类型的店面在一轮招标工作结束正常经营了,还要新增同类型的门面的招标,一轮公示其没有表明会有新增店面进行第二轮招租,也严重影响了我第一次招标的判断,立即向阳光信访投诉,结果正在转接中,今天第二轮公示已出,无奈只能网上发表抒发。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6-10-16 21:31 , Processed in 0.016791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