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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扳手 发表于 2026-9-19 16:51 当时就不该避让,保持在你的车道内直接撞上去
守法好公民No1 发表于 2026-9-18 22:52 据说不刹车直接撞上去或者撞到围栏,立马对方全责,出的问题全部对方赔偿。现在紧急避险后没撞上,遇到的 ...
伟大的哥哥 发表于 2026-9-20 08:44 这就是苏州交规最让人恶心的地方,你只有牺牲自己的利益去换对方的惩罚,你只要没出事故,对于不文明行为 ...
松陵宁 发表于 2026-9-20 09:27 你把行车记录仪发出来给我们看看啊。。。
熊二不二 发表于 2026-9-20 09:41 发记录仪视频
守法好公民No1 发表于 2026-9-19 15:52 第一次去交警中队时写了满满一页记录,窗口人员收到后离开10多分钟,回来后意思可能不接收,后来来个领导说 ...
xiaoshan12 发表于 2026-9-20 10:41 你选择曝光,这本身就是一种勇气 以前在农商行被一辆车蹭了,交警答应调查取证的。最后不了了之
守法好公民No1 发表于 2026-9-20 10:12 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到车牌号,法院说是他人隐私。
sunstear1106 发表于 2026-9-20 13:41 我觉得你想多了,现在这环境,因为对方身份包庇对方的可能性很低。 你想解决对方违规行驶的问题,有法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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