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南祁东县一位老人因身体不适走进牌馆休息,随后晕倒。店主发现后及时救助,并拨打120送医。老人最终不幸离世,家属以“人在牌馆出事、店主有帮扶行为”为由索赔10万元,甚至威胁将遗体放在店门口。经基层部门调解,店主支付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监控清楚显示店主全程善意、救助及时,官方也确认店主无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这种让好人破财、伤身、关门歇业的调解,正是典型的“和稀泥”式调解。
“和稀泥”式调解,看似息事宁人,实则对个人、社会和法治造成多重伤害。
对个人而言,它直接惩罚了善意。店主本无法律义务,却在关键时刻伸出援手;事后却因“怕麻烦”“求安宁”而赔钱。店主因此失眠、头晕、精神濒临崩溃,店铺一度停业、牌桌被拖走,甚至考虑转让。好人不仅付出时间与精力,还要额外承担经济损失与心理创伤。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对每个个体的拷问:下次看到有人倒地,是伸手还是绕道?善意一旦成为风险,助人行为必然减少,社会温度也必然随之下降。
对社会而言,它纵容“按闹分配”的投机心态。家属以威胁施压,调解却促成“从10万元降到1.9万元”的妥协。传递出的信号也非常明显,闹一闹、威胁一下,就能拿到钱;哪怕没有法律依据,也能靠“人道主义”名义获利。如此社会生态下,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可能被冷眼旁观,公共空间的善意会被削弱。“和稀泥”式调解让做了好事还要赔钱成为潜规则,最终人人自危、冷漠蔓延。
对法治而言,它是对法律权威的直接侵蚀。法律已为好人提供明确保护,调解却绕开过错认定与责任归属,以“各退一步”试图息事宁人。基层机构本应依法引导、告知权利义务,却以“协商成功”为由,把无责方推向赔钱结局。这种做法显然模糊了是非边界,把法律变成讨价还价的工具,让“无过错即无赔偿”的基本原则落空,削弱了公众对法律的信任。
如何避免这种危害?关键在于让调解回归法治轨道,真正为善意撑腰、为好人护航。
基层调解必须先分清是非、明确责任。比如,基层部门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应依据监控、证人、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双方,按《民法典》的规定,在自愿救助过程中,即使有过错也无须赔偿,更何况没有过错。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为了“尽快结案”“调解成功率”就让无责方让步。调解协议若涉及金钱,应严格区分“侵权赔偿”与“自愿人道主义帮扶”,避免模糊表述掩盖真相。
在实践中,严格落实“好人条款”并配套保障机制也非常重要。法院、司法部门应主动审查相关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对明显违背法律规定的“被迫补偿”,可启动撤销或返还程序。同时,建立对善意救助者的支持机制,让好人不仅免责,还能获得社会正反馈。
“和稀泥”式调解或许能暂时压下纠纷,却会埋下更大的隐患。唯有坚持“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法律至上”,才能让善意不再成为负担,让法治成为社会信任的基石。好人值得被保护,而不是被“调解”掉。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温暖、更有秩序。
来源:今吴江客户端 作者:沈振亚 编辑:沈振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