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日,我在吴江区夏蓉街1298号天铂商业广场B幢1052商铺购买一包辣条。回家后发现该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产品2026年3月1日生产,保质期150天,到期日为7月28日,购买当日已经过期。和店家沟通时,店家对保质期计算存在异议。本人留存购买录像、实物照片、支付凭证,已经在全国12315小程序提交投诉+举报工单。希望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上门开展检查,排查门店是否还存在其他过期食品,守护消费者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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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12345 发表于 2026-8-1 17:32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方便请后台私信我们您的联系方式,以便部门调查核实后予以回复,谢谢! ...
DEVE 发表于 2026-8-2 08:50 虽然不一定是过期,但我百分百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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