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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最新政策:意见稿有反馈了!!面积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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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30 15:3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兼顾合规管控要求与群众建房实际需求,调整原有前后檐差异化管控标准,统一规定房屋檐口高度不超过9.5米、最高点不超过12米。细化原有笼统表述,明确房屋登记建筑面积不得超出批准面积,同时划定户型面积标准:小户不超168平方米、中户不超238平方米、大户不超280平方米,覆盖全部户型,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登记管理。


下一步,吴江区将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完善《意见》,按照相关流程开展合法性审查,履行审议程序并正式施行,全力推动政策平稳落地、规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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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30 15:59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7-30 16:0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乡下都能翻建了吗?
发表于: 2026-7-30 16:07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能取消四邻签字啊?我自己家造房还得经过眼红的四邻的同意。
发表于: 2026-7-30 16:4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7-30 17:29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政策,怎么拉动消费,应该鼓励村民翻建。造一套房子加装修,起码拉动100万钢筋水泥,家电家具等消费。
学学隔壁太仓,常熟农村翻建政策。
发表于: 2026-7-30 17:40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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