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吴江区鲈乡北路与流虹路交叉口和一平饭店房东,2025年6月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年48万元,第一年因装修及运营资金有点紧张,经双方商定签合同付16万元,押金2万元,剩余32万元2025年10月6号一次性付清,10月/6号经多次口头及微信、电话催讨,截止2026年1月31日累计付了21.3万元,剩余26.7万元至今未付,2026年6/1号报警在吴江区松陵分局达成协议,从6/1日开始营业款扫我收款码结算,另外4、5月份电费长期拖着不付,我多次口头及微信催交拒不支付,6/8日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6/10不交电费将停水停电,6/10当天我打6通电话确认电费均未接听,6/11我请师傅断电,后来对方报警松陵分局付清电费后他找人送电正常营业,私自换掉我的收款码,换成自己的收款码,单方面撕毁调解协议约定,属于严重违约,本人出于房屋及人生安全在房屋周围安装5个摄像头,6月16对方恶意砸毁设备报警,经松陵分局最终于6月17日达成最终还款协议和公开道歉声明,还款协议约定6/28日一次性付清欠款,如果到期无法结清全款,对方自愿完整交还房屋、店内原有全部设施设备,配合交接退房义务,6/28日到期无法结清还不退房,本人书面形式告知给他几天缓冲期把菜品及原料卖完7/5日我请师傅断电处理,饭店停止营业对方开始不停在线下线上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侮蔑、诽谤、恐吓给我人格名誉造成很大伤害,本人多次报警,警察每次仅到场口头制止,未做笔录,未扣押作案工具,未对违法人员处罚,警察一走对方立刻进行,反复无数次,持续侵权,7/21吴江区人民法院对饭店场所作财产保全贴封条,7/22日中午对方无视法院封条,撕毁封条并砸坏我房屋窗户进屋打砸物品,我打110报警,警察回复我说他们只能协调,不作任何处理,让我找法院,对方私自撕毁法院封条,挑衅国家公权力都无人能管,现在还是不是法制社会,本人强烈要求辖区派出所全面调查造谣、寻衅滋事、诽谤、侮辱、恐吓等全部违法事实,固定监控视频、录音,报警记录全部证据;对违法人员依法治安处罚,责令删除抖音不实作品,书面赔礼道歉;核查历次出警民警不作为问题;长效保证当事人不得在网络平台、线上、线下散布不实言论,颠倒黑白、侮蔑、诽谤、恐吓等不法行为再次发生。本人保证所述全部属实,愿承担不实内容全部责任。曹乃俊(3208231***70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