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雨天,途经苏州河路养老院不到,路边马路上停着共享电动车,黄色的那种,本就下雨天视线不好,路况不好,还被它挡路了,它不是应该停放在人行道停车线内的吗?避让不及手直接撞到了一下,这种车子为什么没在车位里???请经营者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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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大爆炸 发表于 2026-4-29 08:41 都是租车的人干的
肖明 发表于 2026-4-29 09:01 你永远想不通那些把方便人们的共享电动车,扔到绿化带里。停在马路中间。几辆堆在一起。甚至扔河里的那种人 ...
云不知 发表于 2026-4-29 09:08 租车的这么干,可是同样的作为经营者,应该管好,不是收到租车费用,别的就不管了 ...
生活大爆炸 发表于 2026-4-29 09:10 根本管不过来,或者说管理成本太高,不高兴管了
蓝色大海 发表于 2026-4-29 09:42 租车的人素质
云不知 发表于 2026-4-29 10:00 管理成本不应该算在经营成本里吗?
一去二三里 发表于 2026-4-29 10:15 像是哪天撞树上了会怪绿化单位没管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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