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22 片铺路铁板价值8万左右放在黎里北浦路一块空地上
2026年1月24日下午1点07分被一位叫王**的用叉车直接装车卖到浙江陶庄废旧市场一个叫李*的废料场地
本人3点看到铁板不在现场3点07分报警
警察出警后调查后,货物于晚上返还于原场地
黎里派出所办案民警一直说立不了案
请问各位领导这种案件立不了案,还有什么案件能立案?
是不是我可以谁便把人家东西拿去卖了过几天人家报警,我再还回去就没事了?
不好意思,没关系
没关系,不好意思
真的淋漓精致体现在我们贫民老百姓身上呢?
希望有关部门还我一个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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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日杰srx 发表于 2026-1-27 16:53 这什么世道偷东西都不紧,还有王法吗
太湖白雪 发表于 2026-1-27 20:37 放在空地上?空地属于哪里?有没有征得对方同意?这很重要的
刘义宇 发表于 2026-1-27 20:51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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