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吴江区盛泽镇欧盛花园业主。投诉小区侵占公共区域违建。主管部门不作为。要求主管部门90个工作日拆除侵占违建,恢复投诉投诉人请求。盛泽镇人民政府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4年3月5日判决17日人民政府提出上诉。法院拖延时间到24年6月5日才立案。苏州中级人民法院,拖延老百姓时间,一直到现在既没有通知开庭也没有书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中院案件不得超过90天。原因是盛泽镇人民政府找法院一直延期判决。法院一直没有给个说法。为什么政府败诉就一直拖延时间不判?难道法律只针对老百姓的吗?中院***法官你也给社会不懂法的回复一下理由。你法官的权限。法律是否就是针对老百姓的?给你***法官提交了书面投诉函你也一直不回复。网上投诉的也没音讯。我想知道中院法官***法律是否你说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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