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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恒丰保险箱

[原创] 关于“这种法官怎么还能晋升……”的补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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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8 21:41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一壶好茶 发表于 2026-1-16 14:27
如果案件判决确实有问题,也要搞清是法官的水平问题还是存在人为的徇私舞弊?在没有具体证据的情况下在网上 ...

他应该疯了,豁出去了
发表于: 2026-1-19 08:5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paotao 发表于 2026-1-15 15:48
法官事实和法律事实也不是一个概念吧?

法官在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就是事实了
发表于: 2026-1-19 09:4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dillon198923 发表于 2026-1-19 08:58
法官在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就是事实了

法官不会犯错吗?那么新闻里冤假错案都是谣言吗?圣人都会犯错,法官不会犯错?
发表于: 2026-1-19 10:1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dillon198923 发表于 2026-1-19 08:58
法官在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就是事实了

法官不是上帝,不一定是事实。
发表于: 2026-1-19 13:5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paotao 发表于 2026-1-19 10:11
法官不是上帝,不一定是事实。

法官在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是不用证明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我当然知道是人都会犯错,我说的是这个社会的规则,法律的规定。
改变不了规则,只能学习规则,利用规则
发表于: 2026-1-21 13:0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七千万的事情上论坛解决?那还要律师干嘛
发表于: 2026-1-21 15:14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tan324 发表于 2026-1-16 14:33
打过几个官司  对吴江法官印象特别不好  可能全国一样  受害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

司法腐败有目共睹
发表于: 2026-1-21 15:2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向上诉讼
发表于: 2026-1-21 17:36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真相全靠你一张嘴说?你比市长权力还大,就按照你说的判是吧,再煽动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跟你瞎闹,你还不用给钱,你还装个老实的受害人样子,算盘都给你打的去了,没有二审吗?没有再审吗?就会发小作文了?
发表于: 2026-1-21 22:5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苏州吴中新区的劳动监察仲裁你去看看,直接就是违法道德低下资本家的保护机构了,就算你有证据提交,人家可以随意无视你的证据,胡乱仲裁。一旦你说话不中听么横眉竖眼针锋相对说话刻薄,那种机构实质就是根本没必要存在的部门,养一大帮关系户。
 楼主| 发表于: 2026-1-23 08:34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黎明使者 发表于 2026-1-21 17:36
真相全靠你一张嘴说?你比市长权力还大,就按照你说的判是吧,再煽动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跟你瞎闹,你还不用给 ...

收到你的评论,内容中满满的都是攻击性,那么你是应该知道内情的网友咯?!本人只对所有庭审内容一些反逻辑的操作和程序违规做法做投诉。1.为啥“一切以银行流水为准”的笔录,本人及原告代理要求调阅流水,法官在法庭上也同意调取,但是指定被告律师庭后去申请调令,但是实际阅卷归档内容中确实已经有调取动作,却未向法庭提供银行流水证明这笔300万的注册资金已被注册时候,法人抽逃呢?知不知道抽逃资金是什么后果?抽逃的这笔资金又最终流向哪里?不提供原始凭证,一张银行流水回单的复印件有多少效力?法官就靠一张复印件就可以判决股权转让合法?2.仅仅凭一张2014年没有法人任何亲笔签字,只有法人其父和另外三个人的“投资分红协议”复印件,就可以认定股权是别人的?3.为啥法官不同意质证环节?这难道不是程序违规?直接故意乱判案行为要让申冤受害者走多少冤枉路?诉讼费、律师费让本人要花多少普通老百姓多少年的年收入去维权?被告方的性格和做法没有人比我更了解,阴险狡诈还手段毒辣,给银行凭证PS是经常所为用于项目招标,不排除在涉及重大利益时通过某些手段让一审二审公正的结果都变形。你如果说本人是煽动瞎闹,那么让法官用事实说话,用证据砸我脸
 楼主| 发表于: 2026-1-23 08:37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黎明使者 发表于 2026-1-21 17:36
真相全靠你一张嘴说?你比市长权力还大,就按照你说的判是吧,再煽动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跟你瞎闹,你还不用给 ...

被告既然提供了银行流水复印件,为啥不能提供银行流水呢?为啥不质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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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3 12:3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现在正常人谁敢违法,都自觉守法的,违法的都是些有关系有背景的人,所以现在的状况就是大多数人都守法用不着去找司法机构,有人违法了找他们也没用,那些机构就是养一帮关系户而已。
发表于: 2026-1-23 14:3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市民您好,经吴江区人民法院了解,现答复如下:关于原告沈某与被告钱某某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审理中原告沈某申请调取被告钱某某的银行流水,吴江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钱某某已经提交银行进账单证明款项的流转情况,结合本案中其他证据,可以达到被告钱某某关于股权代持的证明目的,不影响案件判决结果,因此吴江区人民法院未要求被告钱某某提供其他银行流水。本案判决后,原告沈某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4年4月8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吴江区人民法院督察部门核查,该案审理中未发现外部干预、内部过问的情形,也未发现承办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不正当接触交往情况。如有承办法官违纪违法的证据或线索,请与吴江区人民法院督察部门联系,材料邮寄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788号吴江法院督察室,联系电话:0512-63493824。感谢您的关注!
发表于: 2026-1-23 14:56 来自- 中国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吴江12345 发表于 2026-1-23 14:34
市民您好,经吴江区人民法院了解,现答复如下:关于原告沈某与被告钱某某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审理中原 ...

你今天回复的内容,跟去年10月份回复的一模一样啊??
发表于: 2026-1-23 15:03 来自- 中国浙江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钢铁箱柜达人 发表于 2026-1-18 21:41
他应该疯了,豁出去了

不说7000万,就是100万被人做局了,你也不会就这么认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26-1-23 19:53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熊猫Leo 发表于 2026-1-23 14:56
你今天回复的内容,跟去年10月份回复的一模一样啊??

谢谢网友能看得这么仔细,已经习惯了这种形式主义的官腔回复了,哎……
发表于: 2026-1-23 20:1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dillon198923 发表于 2026-1-19 13:51
法官在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是不用证明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我当然知道是人都会犯错,我说的是这个社会 ...

懂了,学习规则,利用规则,规则有没有窗户?规则有没有后门?规则有没有双解?规则没有照耀到的地方?规则灯下黑?
发表于: 2026-1-23 20:1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dillon198923 发表于 2026-1-19 13:51
法官在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是不用证明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我当然知道是人都会犯错,我说的是这个社会 ...

懂了,精髓是利用规则。
发表于: 2026-1-24 18:18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熊猫Leo 发表于 2026-1-23 14:56
你今天回复的内容,跟去年10月份回复的一模一样啊??

哈哈,现在都是捣浆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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