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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5 10:1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本人于本月5日发了《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不容侵犯》的贴子,8日发言人也答复督促物业业委会依据法律进行公示,但至今已有一星期了仍未看到物业和业委会公示,难道发言人的答复是一句空话还是勿悠民众吗?物业和业委会依法进行公示是必须履行的职责,长期不公示难道有不可告人的黑幕吗?同时渗及到财务内容的必须进行审计,公示审计后的财务情况!

   
            
发表于: 2026-1-15 13:41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几天忙着改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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