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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乌桥水岸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违法违规成立,请求依法查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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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 21:41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本人系该小区业主,小区2019年已取得区住建局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正式确认函,完全具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的法定条件,社区却以“无业主花名册”为由屡次恶意阻挠筹备,该理由于法无据、根本不成立。

依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成立物管委的三类法定情形,本小区均不满足,案涉物管委自始成立违法、履职违规,严重侵犯本人及全体业主的合法自治权益。

现强烈要求:立即立案核查,撤销该违规物管委,查处相关责任单位,责令属地部门限期依法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暂停物管委所有履职权限,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08:1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具备条件经指导仍未成立、业委会履职失常经指导无法换届,且成立物管会需依规保障业主相关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08:2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证据材料:关于组织筹备业主大会的函(证明小区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及相关投诉答复(证明社区恶意推脱成立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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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08:51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枉生 发表于 2026-1-2 08:15
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具备条件经指导仍未成立、业委会履职失常经指导无法换届,且成立物管会需依规保障 ...

成立物管委三种法定情形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08:55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关于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函证明小区符合成立业委会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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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08:56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证明社区以无业主名册阻碍业主大会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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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11:3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物管委成立仅在物业楼前公示,多数业主毫不知情,还疑似贴后即撕、仅拍照留痕应付。既然合规合法,为何不敢光明正大在各单元门口、物业微信群公示?明显刻意规避、剥夺业主知情权!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11:4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至今物管委负责人,及其成员联系方式都没有公示。
发表于: 2026-1-2 11:54 来自- 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这个瓜有点大,成立物管会的程序都违法违规,既然还要动维修基金?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26-1-2 14:20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就一个花名册弄了6年
发表于: 2026-1-5 19:07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物管委是不是偷偷成立的。业主没几个人知道乌桥有物管委?
 楼主| 发表于: 2026-1-5 19:3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无网络 发表于 2026-1-5 19:07
物管委是不是偷偷成立的。业主没几个人知道乌桥有物管委?

乌桥水岸花园物管会成立涉嫌严重违规。依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工作规则,物管会成立需满足“未成立业主大会且经指导仍无法成立”等法定情形,且镇街需提前公示人选要求、报名方式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七日,但该小区从未筹备过业主大会,完全不具备成立前提,多数业主对物管会成立一事毫不知情,未享受到法定公示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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