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论坛

搜索
 找回密码
 注册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申请删帖
查看: 15199|回复: 62

[投诉] 关于吴江新胜学校违规招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1-22 09:17 来自- 中国江苏盐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尊敬的领导,你好!在这里我要投诉一个情况。11月21日,吴江新胜学校进行了“掐尖招生”,所谓“春雨杯”实则是考试选拔学生。国家明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进行组织考试选拔招生,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该规定,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违背了教育原有的本质和初衷!望领导严查!!!

发表于: 2025-11-22 10:5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社会阅历在哪?怎么还生活在童话世界里
发表于: 2025-11-22 10:5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那个私立学校吧,学费好像也不少,反正我感觉负担不起。
发表于: 2025-11-22 11:13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第一,“招生”细则都不贴出来,就精准定性了?第二,说不定是允许的呢?第三,发贴要慎重
发表于: 2025-11-22 11:31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什么情况
发表于: 2025-11-22 12:2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个学校教学是好的,就是公不公,私不私的,让人费解
发表于: 2025-11-22 14:11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luluxixi 发表于 2025-11-22 12:21
这个学校教学是好的,就是公不公,私不私的,让人费解

啥意思?
发表于: 2025-11-22 14:11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投诉的完吗?苏州市区的更多
发表于: 2025-11-22 14:14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小杨班也是今天,咋不投诉它?
发表于: 2025-11-22 14:24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个学校已经独立了 是民办学校 从法律上来讲和苏州中学毫无关系
发表于: 2025-11-22 14:33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区内小杨也是今天,怎么不说呢?区外今天也有一堆学校招生活动,天天就把小伟长单独拎出来投诉,真不知道小伟长是遭你还是惹你了。
吴江教育这几年发展得进步这么快,我们家长很感谢有小伟长小匡班的参与,让更多的吴江孩子接受了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也推动了区内良性竞争。
发表于: 2025-11-22 14:34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苏高中还搞招生活动呢,你怎么不去投诉苏高中大伟长
发表于: 2025-11-22 14:44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某杨每次都是直接通过渠道拿到区内考试成绩,然后对着区里靠前的学生进行定向招生,这算什么呢?直白点说,这次某杨就是参照五下统考成绩邀请的不信自己查
发表于: 2025-11-22 14:45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欢迎精神科就医哦亲
发表于: 2025-11-22 14:51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校红是非多到底是谁急了看客懂得都懂
发表于: 2025-11-22 15:26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敢做就不怕投诉!没用的
发表于: 2025-11-23 07:0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luluxixi 发表于 2025-11-22 12:21
这个学校教学是好的,就是公不公,私不私的,让人费解

有啥费解的,现在就是私立学校啊,小伟长和小匡属于和苏州中学联合办学,其他融合班都是私立正常私立学校教学
发表于: 2025-11-23 13:01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Nlrsh 发表于 2025-11-23 12:17
搞清楚自己定位啊,不公不私的学校有撒资格来质疑公立老大。

公立老大不更应该以身作则?
发表于: 2025-11-23 13:44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Nlrsh 发表于 2025-11-23 12:17
搞清楚自己定位啊,不公不私的学校有撒资格来质疑公立老大。

公立老大为非作歹,咱小老百姓还不能质疑一下?黑社会呀..
发表于: 2025-11-23 17:3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是一所游走于公办与民办边界上的学校,存在就是违规违法,所以违规招生对他们而言纯属区区小事。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删帖申请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6-1-9 19:17 , Processed in 0.028744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东太湖论坛中发表的内容仅代表网民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东太湖论坛支持或反对此观点。
如果在论坛中有网民发表的不实内容,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本论坛并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情节严重,您可以向警方报案。我们按法定程序积极配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 在线投诉
电子邮箱:
点击 >> 删帖申请
苏公网安备 32050902100654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