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名投诉吴江汾湖高新区苏州南站科创新城管理办公室农村工作科不作为、乱作为、胡作非为
一.不作为。我们通过招投标施工的金家坝第二水产养殖场土方工程,从2018年5月开工至2018年8月完工。按照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结算价。由汾湖财政部门委托吴江区审计局或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的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据此规定,发包方于2021年10月14日签发了项目送审确认单.由财政局送第三方进行审计。是这么一个一切正常合法合规的流程下来。在第三方审计结果出来,发包方法人签字后却一直不予盖章。
二.乱作为。一直不予盖章的理由。1.说我们送审资料没有送给他们业主。2.说什么审计单位看现场,他们没去人。以上两点纯属胡搅蛮缠。关于送审资料送给谁?合同明文规定送财政局。关于业主没去人看现场这一说法,也是扯皮,财政局电话通知看现场的时间,当时有关各方人员在现场,等了好久一直就是没人到现场。
三.胡作非为。由于以上情况,我们施工的这个工程一拖就是八年。我们就此情况,多次向财政局审计科、金家坝办事处有关领导反映了这一情况。经过八年时间,办事处先后三仼主管领导都非常重视。多次开协调会,明确提出,根据招投标、施工验收、送审流程合法合规盖章没有问题。但是农村科就是大象屁股推不动,就是不盖章。并且他们农业科自己弄出一个数据结果,要我们施工单位认可,这不是胡作非为是什么呢?他们将招投标文件,法律法规视为儿戏。这纯属胡作非为!对于此事,由于农业科的不作为,乱作为,胡作非为,一拖就是八年整。八年抗战都胜利了,而我们还在等你一个章。
综上情况,我们强力请求汾湖高新区有关职能部门引起重视,帮助我们解决拖了八年的问题,能让我们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