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论坛

搜索
 找回密码
 注册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申请删帖
查看: 256|回复: 2

吃空饷认定及处理办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0-21 15:36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吃空饷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首先,明确吃空饷的定义与情形:

一、吃空饷的认定

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失踪、死亡(宣告死亡)人员的家属、遗属或他人直接或间接从单位、财政或社保经办机构违规领取相关待遇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 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 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 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 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吃空饷的处理办法

对于吃空饷的行为,单位或相关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具体措施包括:

  • ​停发或核减待遇​:对于吃空饷的人员,应立即停发或核减其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养老金等待遇。


  • ​停缴社保费用​:停缴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或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 ​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实际情况,为吃空饷人员办理返岗、辞职、退休、退职、辞退、解聘等手续。


  • ​党纪政纪处分​:对于违规领取待遇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移交司法机关: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五条也规定,对于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预算资金的行为,将责令改正,追回骗取、使用的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发表于: 2025-10-21 18:53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什么时间?为什么能实现?
发表于: 2025-10-21 20:4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发这个信息是为了什么?是针对某些人?还是发给俺们搬砖工人看看?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删帖申请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5-10-22 01:43 , Processed in 0.019390 second(s), 10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东太湖论坛中发表的内容仅代表网民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东太湖论坛支持或反对此观点。
如果在论坛中有网民发表的不实内容,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本论坛并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情节严重,您可以向警方报案。我们按法定程序积极配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 在线投诉
电子邮箱:
点击 >> 删帖申请
苏公网安备 32050902100654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