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含同类商品房)装修需办敲墙许可证,住建局除需房产资料外,还要委托书,需签承诺书,如果委托书缺乏真实性,这个承诺书起作用了,总之,书面文字做得天衣无缝。至于敲得怎样?有没有敲承重墙?好像没部门(没责任人)管了。今后如有严重自然灾害(5级以上地震等),且违规敲承重墙戸达到一定数量,造成坍塌,住建局无任何一丝责任。高!实在是高!!!
住建局这几十年来造成灾难。一,外墙保温系统及涂装面脱落(十几年前反映过)。二,承重墙破坏达到一定程度造成坍塌(同美国世贸中心遭撞击一样,一层压一层,最后全部坍塌)。敲承重墙不是拻复原状这么简单了事的,只有杀鸡儆猴,才能杜绝破坏承重墙的发生。另外,农村翻建房(原址新建)也有瑕疵,虽有所改进,但还是很死,考虑不周到,目光太短浅,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望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缺乏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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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白雪 发表于 2025-9-27 13:01 能否例举一二?
向日葵sun 发表于 2025-9-27 13:01 刚看到一个整栋楼请律师起诉的,就是你说的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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