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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出租商铺后尽然要房东给租客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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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4 18:23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上次诉求无法私信,所以再次把详情发布:
事情经过:我于2001年5月份通过招标购买吴江市铜罗镇卫生院的门诊分部的房子(地址为振兴街*和*号)用于经营,当时该房子搬迁至新卫生院后作为农机站的经营用房,楼上为住宅用房。签署协议和发票等事宜,2018年卫生院也为我个人开具所有权证明。我们未拿到房产证。

后该门面房分别开过服装店,手机店,馄饨店,酒吧,均顺利办理出营业执照。
今年酒吧到期,开设买牛肉的餐饮性质的店。却告知无法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拿前面的执照更改性质过户,于是我们拿出服装店的营业执照去更改,再次被拒之门外。理由是必须要房产证,给到的政府文件是“苏府【2016】126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表示放宽经营场所经营条件。
于是我们再次找到卫生院和相关文件,复印了土地证和卫生院的营业执照,但该证是铜罗社区胜利街*号的证件,这个位置是原铜罗中学对面的房产,与我们目前的位置不符,但办理营业执照的人说当时用于门诊,应该也是医疗用房,拒绝办理。这个只是推断和假设,不能成为肯定。
我们再次去政府“城建”办公室,该人员态度很好,帮我们分析可能是划破土地,但我们老百姓不懂。
我们想,一些住宅的车库,一楼都可以被用来开小吃店,为什么我们经营多年的门面房不可以?隔壁都能顺利开餐饮,理发店,名门咖啡,我们现浇的钢筋混泥土结构为什么反而不行?
为什么仅凭办证人员的武断推测,就把老百姓拒之门外?
我的电话是 152****6887。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好此事!目前因为耽误时间要赔付租客钱,拖一天亏一天!
发表于: 2025-9-24 20:5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为什么?谁能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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