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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吴江区盛泽镇群铁村村委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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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0 08:13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群铁村村委浪费土地,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经批准移建使用宅基地的建房农户,应在新房建成后 3 个月内将原宅基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并自行拆除原有老房。不按期拆除的,其原宅基地按违法用地处理。
移建群铁新区上现在有 200 多户人家,大多数人把原来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拆掉后占着地种菜,没有交还给村集体,村委也没去要求他们把原有宅基地交还村集体,放任着他们占着种菜,你们村委不知道一共加起来至少有几万平方的地?是不是导致现在没有移建新区的我们想要申请宅基地建房都不行,村委就说没有宅基地给我们,最可笑的是村委还要我们去找霸占着原有宅基地种菜的人家协商花钱购买,在申请建房的申请表上写着原宅基地交还集体,大户安排 200 平宅基地,建房 140 平,安排 200 平宅基地没有? 我们只是相要得到我们农民自身的和法权益这么难嘛?村委宁愿让那么多人占着几万平的地,也满足不了我们 想要增加到 200 平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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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3 16:2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群铁村委在建房审批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村民翻建新宅前需拆除全部老宅,并由上级建管部门监督,故不存在一户两宅现象;对于出宅后宅基地土地管理问题已按照当地乡风民俗及土地管理的相关要求让村民自行用于农用地种蔬菜,出宅后原宅基地不可违规搭建房屋或大棚;关于买卖地皮,完全是群众的私下自主行为,对这样的行为村委坚决抵制不提倡;对于该户村民原地造不下大户型房屋,村委会已经多次与上级多个部门沟通在原宅基础上已经解决:主房(120㎡)+附房(20㎡),村委也同意在其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出让一部分公用地给他们,关于建房离内河5米外,由于是原地翻建,上级水利部门也实地勘探并签字通过了,不影响其原地翻建,目前审批材料已进入镇级农房办审批。感谢您的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5-3-10 09:18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江区盛泽镇群铁村村委不作为



群铁村村委浪费土地,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经批准移建使用宅基地的建房农户,应在新房建成后 3 个月内将原宅基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并自行拆除原有老房。不按期拆除的,其原宅基地按违法用地处理。

移建群铁新区上现在有 200 多户人家,大多数人把原来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拆掉后占着地种菜,没有交还给村集体,村委也没去要求他们把原有宅基地交还村集体,放任着他们占着种菜,你们村委不知道一共加起来至少有几万平方的地?是不是导致现在没有移建新区的我们想要申请宅基地建房都不行,村委就说没有宅基地给我们,最可笑的是村委还要我们去找霸占着原有宅基地种菜的人家协商花钱购买,在申请建房的申请表上写着原宅基地交还集体,大户安排 200 平宅基地,建房 140 平,安排 200 平宅基地没有? 我们只是相要得到我们农民自身的和法权益这么难嘛?村委宁愿让那么多人占着几万平的地,也满足不了我们 想要增加到 200 平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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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0 10:0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种可能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是历届村委会的责任,本届村委会也不敢犯众怒。因此暴露基层政府一重大缺陷: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群众都知道,只有政府不知道,以能力、权力有限为借口,掩盖一切。你是没能力解决问题,但对存在的问题应该登记编号造册,供有关部门或上级政府研究解决吧?
 楼主| 发表于: 2025-3-18 11:18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 发表于 2025-3-13 16:22
市民您好,群铁村委在建房审批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村民翻建新宅前需拆除全部老宅,并由上级建管部门监督, ...

申批表上原宅基地交还给村里,安排 200 个平方宅基地,建房 140 平,200 个宅基地平方在哪里?
 楼主| 发表于: 2025-3-18 11:36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 发表于 2025-3-13 16:22
市民您好,群铁村委在建房审批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村民翻建新宅前需拆除全部老宅,并由上级建管部门监督, ...

照这意思的话,国家颁布法律法规干什么?
发表于: 2025-3-20 10:5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乡风民俗也不能违返法律法规,特别是现在在搞乡村振兴,应该合理安排村集体土地的有效使用率。本来宅基地是国家给农民福利免费使用的,现在到好,有些人把房子搬到优质粮田里,原房子拆下来的地霸着以种菜种树等为由,甚至以为是自己的土地要卖钱。作为村集体组织的领导们考虑考虑后果,要断了不懂法的村民这个念头。宅基地是随房走的,房没了,地就是村集体了,有村集体合理按排怎样使用了。
发表于: 2025-3-20 11:1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村经济组织的领导们比我们普通人法律法规政策懂的多了,多宣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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