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论坛

搜索
 找回密码
 注册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申请删帖
查看: 3181|回复: 8

[投诉] 请有关部门赔偿相应损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19 17:4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什么不提早发布通告
非要等老百姓化钱买了“百响"后才让告知!什么意思啊?
20250119174828front2_0_301483_Ftye7XBDtOGoq9bQDPAdpf-qxfrM.jpg
发表于: 2025-1-22 14:3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2024年8月吴江区根据上级要求启动烟花爆竹禁放区调研工作,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4日,吴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受影响的吴越岭秀等属地社区公示栏等地方进行了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续陆续召开多场居民代表座谈会,并多日、多批次、多时段对拟扩大调整禁放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商户,以及决策所涉街道、社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征集意见。截至2024年9月18日,通过多种途径,共征集有效调查意见为673份,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超过拟调整禁放范围内共涉及2199户居民的30%,符合要求。其中,支持占比92.57%。2024年9月底完成风险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2024年11月,区政府公开发布《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明确在保持本区原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基础上,新增仲英大道(江兴西路至牛腰泾河段)、牛腰泾河(仲英大道至太湖段)、太湖延线(牛腰泾河至流虹路段)、流虹路(苏州河路以西段)所围合区域调整纳入禁放区域,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市民朋友可能没有注意到前期的各类公示和发布情况,如已有采购烟花爆竹,请至非禁放区安全文明燃放,感谢对禁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发表于: 2025-1-19 18:4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没人查,继续放
发表于: 2025-1-19 19:3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后半夜放……
发表于: 2025-1-19 20:3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力不足的
发表于: 2025-1-19 21:4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去能放的地方放呗
发表于: 2025-1-20 11:1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20 11:3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放放烟花也受管制,这涉及到ren quan 问题吗?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 15:38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下配合政府管理,是希望出台这种禁止之类的,除非是突发原因,否则的话应该尽可能提前告知居民,你看,这次搞到快年底了才发布告,这有点让人感觉就是冲着 "过年” 来的,而快年底了呢,老百姓为了增加点过年喜气,″百响″ 早已备好,你们说这叫老百姓怎么想呢!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删帖申请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5-2-5 23:51 , Processed in 0.023710 second(s), 13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东太湖论坛中发表的内容仅代表网民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东太湖论坛支持或反对此观点。
如果在论坛中有网民发表的不实内容,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本论坛并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情节严重,您可以向警方报案。我们按法定程序积极配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 在线投诉
电子邮箱:service@wjdaily.com
点击 >> 删帖申请
苏公网安备 32050902100654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