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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居民医保门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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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3 15:3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一下,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的政策,谢谢了。
发表于: 2025-1-13 16:10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方便请后台私信我们您的联系方式,以便部门调查核实后予以回复,谢谢!
发表于: 2025-1-20 13:2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经区医疗保障局了解,一个医保年度内,非就业居民在以下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200元限额以内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以下比例结付:(1)一级(基层)医疗机构为65%; (2)二级医疗机构为40%;(3)三级医疗机构为35%;(4)B级零售药店为35%。 一个医保年度内,学生少儿、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及B级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200元限额内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65%比例结付。感谢您的关注!
发表于: 2025-1-14 09:1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14 13:40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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