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论坛

搜索
 找回密码
 注册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申请删帖
查看: 1094|回复: 4

[投诉] 大河华章花园 为什么会空降物管会这样的组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18 14:4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举不合规不合法,要成立物管会也必须是筹备几次业主委会之后建立不起来的情况下,才可以成立物管会,为什么跳过了此环节而直接张贴物管会成立的公告呢?
2024.11.18大河华章花园 为什么会空降物管会这样的组织?(1).png
20241118144749mini_bbs_wap_402793_FiObf5BgzcjSxoRBK1vX9wSO6Eqr.jpg
发表于: 2024-11-21 15:4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1.《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1)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2)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未成立,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3)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正常履职,需要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多次指导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2.《苏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城市管理部门、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业主成员等组成。大河华章小区在今年10月23日在小区各门岗出入口悬挂宣传横幅。11月1日至11月7日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大河华章业委会筹备公告,因无业主报名,筹备首次业主大会未获成功,符合《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运东社区受街道委托,依法依规在该小区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11月8日,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物管会组建公告,公告期间,陆续有居民咨询与自荐。11月15日在小区各楼道张贴《吴江区江陵街道大河华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公示。感谢您的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8 14:5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p>现在都是强加给小区业主吗?</p>
发表于: 2024-11-18 15:23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1-18 20:11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悄咪咪的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删帖申请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4-11-22 06:50 , Processed in 0.020250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东太湖论坛中发表的内容仅代表网民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东太湖论坛支持或反对此观点。
如果在论坛中有网民发表的不实内容,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本论坛并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情节严重,您可以向警方报案。我们按法定程序积极配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 在线投诉
电子邮箱:service@wjdaily.com
点击 >> 删帖申请
苏公网安备 32050902100654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