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迎春丽家小区业主。现反映本小区业委会换届投票工作中,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上门选票归集(跑票)有关疑点,恳请主管部门依法核查、予以回应。
本次计划自9月18日起委托第三方上门回收选票,该委托行为实质上属于变更投票实施主体。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议事相关规范,如委托第三方参与选票回收工作,应当向全体业主一并公示:1.换届工作组与第三方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协议;2.全部上门第三方工作人员名单、身份信息;3.第三方服务的经费来源、金额、付款方式等完整资料。截至目前,上述材料均未向业主完整公示。
据了解,该第三方服务费用约16000元,拟从小区公共收益中列支;付费方式约定为:只有业委会换届投票获得通过、业委会成功成立,才向第三方支付该笔服务费,若未成立则不予支付。该模式将第三方报酬与投票结果直接挂钩,使其经济收益完全取决于换届能否通过,客观上存在强烈的利益驱动,难以保证选票归集环节的中立、客观,存在人为干预投票结果的重大风险。
另外,该第三方机构由筹备组自行指定,广大业主未看到公开遴选、不少于三家单位比价、征求业主意见的公示记录。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按照规定,重大支出事项应当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在未充分公示方案、未征得广大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拟动用公共收益支付该笔费用,我们大部分业主对此表示不同意。
我们并非反对依法依规成立业委会,只希望换届全过程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每一笔共有资金的使用都经得起全体业主监督。
现正式提出三点诉求:
- 督促相关方完整公示第三方委托协议、上门人员清单、经费明细、付款约定等全部应当公开的材料;
- 核查“以换届成功作为付费前提”的委托方式是否合规,评估该模式对投票公正性带来的风险;
- 核查动用公共收益支付该笔服务费的前置程序是否到位,在未取得业主同意前,请暂缓该笔支出。
恳请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江陵街道办事处物管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对上述事项开展核查,并将办理结果依法向业主反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