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控室工作人员无证且单人值岗(法律规定至少两名值班人员);物业存在知法犯法、站在法律的对立面这是对小区全体业主的极其不负责任。物管会存在严重的监管不力,主要负责人应该做出书面检讨。2、17栋二单元负一层车库车位后方占用公共空间堆放垃圾及易燃杂物(附照片);物业明知存在也是迟迟不予处理。物管会的监管只停留在“物管会”字面,没有实质性的监管责任与执行。3、偶尔可以看到,小区绿化工人时常使用地面消防栓进行绿化浇水。消防栓应该是消防专用且应急所属,绿化工人随意使用是否违反消防法?4、作为业主小区主人,我们加强日常对永升物业监督;直至达到服务整改完毕且成为常态化。否则请永升物业直接放弃小区服务,让其它优秀物业服务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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