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厂房有一个车间在10多年前租赁给一家外资企业,他们独立了自己的一个用电户号,目前我们部分厂区已经安装了一部分光伏,现二期申请的时候,供电公司不予批复,回复说,一个独立不动产权范围内不允许多个户号。请问此规定是否有相关条款可供我们与租赁方企业沟通?或者是否有什么途径方式让我们申请通过二期项目。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6-3-27 01:05 , Processed in 0.016822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