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论坛

搜索
 找回密码
 注册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申请删帖
查看: 572|回复: 14

[投诉] 乌桥水岸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违法违规成立,请求依法查处撤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1-1 21:41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本人系该小区业主,小区2019年已取得区住建局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正式确认函,完全具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的法定条件,社区却以“无业主花名册”为由屡次恶意阻挠筹备,该理由于法无据、根本不成立。

依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成立物管委的三类法定情形,本小区均不满足,案涉物管委自始成立违法、履职违规,严重侵犯本人及全体业主的合法自治权益。

现强烈要求:立即立案核查,撤销该违规物管委,查处相关责任单位,责令属地部门限期依法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暂停物管委所有履职权限,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26-1-8 10:07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市民您好,据了解,2019年5月业主申请成立业委会,当年7月业主要求更换物业达成后,业主未再推动和参与筹备业委会。2023年年底,当时小区比较平稳,部分业主再次申请成立业委会,由于缺少业主信息无法实施,后包括市民在社区也表示过,小区比较复杂成立业委会不太现实,业委会特别是业委会主任要承受各方面压力,当时市民也表达了成立物管会,由政府部门牵头才能解决小区问题的想法。由于乌桥水岸小区情况比较复杂,经两次努力后业委会成立不起来。2024年12月,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由7人组成,由公安派出所、城市管理部门、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业主成员等组成,组建过程中根据要求进行了公示。根据规则,已将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工作单位、住址、政治面貌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七日以上。市民知晓物管会成立后已来社区,社区已向市民解释物管会成立的来龙去脉,市民当时也对物管会接下来的工作提了建议意见,物管会表示感谢市民的建议意见。目前未成立业委会阶段小区由物管会代行业委会职责,感谢市民在内的广大乌桥水岸业主支持和理解。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08:1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具备条件经指导仍未成立、业委会履职失常经指导无法换届,且成立物管会需依规保障业主相关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08:2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证据材料:关于组织筹备业主大会的函(证明小区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及相关投诉答复(证明社区恶意推脱成立业委会)。
20260102082503front2_0_101698_FkJloB1BuuFbZIFcCX9r1_7Bz_a4.jpg
20260102082503front2_0_101698_Ftl3WU004obT6_oODWaQKXYKu7H3.jpg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08:51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枉生 发表于 2026-1-2 08:15
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具备条件经指导仍未成立、业委会履职失常经指导无法换届,且成立物管会需依规保障 ...

成立物管委三种法定情形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08:55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关于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函证明小区符合成立业委会的法定条件。
IMG_20260102_082307.jpg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08:56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证明社区以无业主名册阻碍业主大会筹备。
Screenshot_20251224_235604.jpg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11:3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物管委成立仅在物业楼前公示,多数业主毫不知情,还疑似贴后即撕、仅拍照留痕应付。既然合规合法,为何不敢光明正大在各单元门口、物业微信群公示?明显刻意规避、剥夺业主知情权!
 楼主| 发表于: 2026-1-2 11:48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至今物管委负责人,及其成员联系方式都没有公示。
发表于: 2026-1-2 11:54 来自- 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这个瓜有点大,成立物管会的程序都违法违规,既然还要动维修基金?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26-1-2 14:20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就一个花名册弄了6年
发表于: 2026-1-5 19:07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物管委是不是偷偷成立的。业主没几个人知道乌桥有物管委?
 楼主| 发表于: 2026-1-5 19:36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无网络 发表于 2026-1-5 19:07
物管委是不是偷偷成立的。业主没几个人知道乌桥有物管委?

乌桥水岸花园物管会成立涉嫌严重违规。依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工作规则,物管会成立需满足“未成立业主大会且经指导仍无法成立”等法定情形,且镇街需提前公示人选要求、报名方式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七日,但该小区从未筹备过业主大会,完全不具备成立前提,多数业主对物管会成立一事毫不知情,未享受到法定公示知情权。
发表于: 2026-1-8 13:59 来自- 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偷偷成立物管委
 楼主| 发表于: 2026-1-8 15:46 来自- 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物管会仅在物业楼前张贴成员信息并公示七日,该公示方式存在明显违规情形。公示的法定目的是保障业主知情权,应通过业主微信群、各楼栋单元门口张贴等多渠道同步公示,确保绝大多数业主知悉。这也直接导致物管会成立后首次动用维修基金时,多数业主对物管会的成立毫不知情,业主的监督权与决策权被严重侵害。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删帖申请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6-1-8 17:58 , Processed in 0.027204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东太湖论坛中发表的内容仅代表网民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东太湖论坛支持或反对此观点。
如果在论坛中有网民发表的不实内容,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本论坛并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情节严重,您可以向警方报案。我们按法定程序积极配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 在线投诉
电子邮箱:
点击 >> 删帖申请
苏公网安备 32050902100654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