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论坛

搜索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申请删帖
楼主: 但愿

[投诉] 金家坝可以一户两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2-4 12:28 来自- 中国安徽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钞能力都可以
 楼主| 发表于: 2024-12-5 16:41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兔兔之星晨大海 发表于 2024-12-3 14:38
难说,情况复杂,可能是和老人分家了

没分,一本户口
发表于: 2024-12-6 15:4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经核实,张*明(张*华,张*根父亲)死亡,有四间平房。经兄弟两协商东边两间属于张*华,西边两间属于张*根。张*华与前妻有两个儿子,分别为张*君(长子),张*斌 (次子),周*妹(张*华现任配偶),周*妹有个女儿(张*)。周*妹与张*华结婚后,周*妹和女儿张*的户口迁入红旗村。张*华长子张*君因做女婿,户口已移出红旗村。张*结婚后,户口未迁出红旗村。张*华次子张*斌(结婚所需)用父亲张*华(继承张*明)两间平房在原址上进行翻建房屋。剩余两间平房属于张*根,张*华次子张*斌所建房屋属于未审批建房。我们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合法办理房产证。感谢您的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4-12-7 16:15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 发表于 2024-12-6 15:44
市民您好,经核实,张*明(张*华,张*根父亲)死亡,有四间平房。经兄弟两协商东边两间属于张*华,西边两间属 ...

对,为什么没有审批就可以造了呢?是哪里不作为吗?那剩下的两间平房算张* 留给张*的可是他在金家坝镇上已经批过宅基地为什么乡下还享有呢???而周*的女儿和孙子户口都在村已有三十年之多,却连块宅基地也没有,至今无房户无家可归,怎么办?世界上不该落叶归根有家吗??已下是张*小儿子在金家坝镇批的宅基证,难道乡下还可以享有?一个人可以享有两处,让有些人永远没有????
IMG_0699.jpeg
发表于: 2024-12-11 08:2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人民法院吧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1 15:22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找法院也没有用啊,法院没有资格批宅基地,问过了
发表于: 2024-12-11 18:4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 发表于 2024-12-11 15:22
找法院也没有用啊,法院没有资格批宅基地,问过了

法律规定一户一宅,有户无宅违法啊,违法找法院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1 20:5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jackth 发表于 2024-12-11 18:44
法律规定一户一宅,有户无宅违法啊,违法找法院解决!

但是我的户口又没有后爸一家分开,他们造了别墅,却没有批,却又不给我妈和我们住,我的户口他俩结婚登记后迁过去的,导致我自家不能得
发表于: 2024-12-12 09:09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拆了也不会分配给其他村民
发表于: 2024-12-12 12:18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 显示全部楼层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 发表于 2024-12-6 15:44
市民您好,经核实,张*明(张*华,张*根父亲)死亡,有四间平房。经兄弟两协商东边两间属于张*华,西边两间属 ...

有一套房未审批,为什么能建成?能告诉我么?
发表于: 2024-12-12 13:32 来自- 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末审批能建房,户口不在本村现在也能建房,这政策是乡里定的,还是村委会定的,连纪检委的人听了都笑死了
发表于: 2024-12-12 13:53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2-12 14:04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宅基地建房政策执行不到位,不规范,有人情建房审批,或是村委和部门看到了也不干预不制止,导致一户两宅甚至多宅的现象频发,执行的老实人被欺骗和侵犯权益。一户两宅行为侵占了集体土地,违建房屋应该拆除,
在本论坛发布谣言、色情、反动、侵权等内容将依法严肃处理,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512-110 。 删帖申请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户端|小黑屋|手机版|吴江新闻网 ( 苏ICP备2022046825号 苏新网备2008040号 )

GMT+8, 2024-12-27 08:31 , Processed in 0.025390 second(s), 11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东太湖论坛中发表的内容仅代表网民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东太湖论坛支持或反对此观点。
如果在论坛中有网民发表的不实内容,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本论坛并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情节严重,您可以向警方报案。我们按法定程序积极配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 在线投诉
电子邮箱:service@wjdaily.com
点击 >> 删帖申请
苏公网安备 32050902100654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