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6年因外地读书而政策性迁出农村户口。今年5月已经将户口迁回原村。有三个问题想咨询:
1,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目前不动产证是父亲一人名字。请问可以更名本人吗?
2,经查询,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权份额显示的是“有”。这一点在户口没有迁回村里时就是这样的。请问这个是什么意思?村里每年有一些分红等情况,本人因户口不在,从来没有分到过,但我看到显示的是“有”,并且户口也显示在村里。这是村委不作为还是正常?如今已经迁回村里,今年起是否可以享受分红?
3,村里如今都在重建房子,如果可以更名本人,本人可以申请重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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