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由公司出面代表我们15名公司员工及家属向苏州绿泓置业有限公司团购了"水映江南雅园"15套房屋。后在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我们与绿泓公司分别签订了《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上述团购的15套房屋。合同签订后,上述15套房屋的购房款已全部支付完毕,绿泓公司亦开具了房屋销售发票,并于2023年5月陆续向我们交付了房屋,我们已装修入住使用至今。据了解,该项目在2024年年初即具备办证条件,可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但绿泓公司却至今未为我们15户办理房产证。我们还了解到,绿泓公司明知上述房屋已出售给我们的情况下,仍将上述房屋抵押给了交通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曾于2025年12月22日向绿泓公司发出书面函件,要求为我们15户购房人办理权证。绿泓公司虽回函承认因"人员流动,组织架构变动"导致致网签备案滞后,并表示正在推进,但至今未给出明确办证时间表,也未采取实质性措施。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避免因长期无法办证导致后续纠纷,现恳请政府为我们做主:要求绿泓公司为我们15户办理相关房屋的房产证,以维护我们基本的住房生存权益。